董哥去年買了一戶號稱只會保值、不會貶值、離捷運站只有300公尺的社區華廈,而且還是頂樓景觀戶,當以為可以遠眺美景享受新屋帶來幸福感時,真正的麻煩,就從一場大雨後開始降臨… 董哥一家入住新家不到2個月,就發現每逢下雨過後(小雨連續下3-5天、大雨下1天),房屋會就因為頂樓平台漏水、滲漏,導致客廳的天花板、橫樑接縫處與多處牆壁,都有漏水滲流或滴漏的狀況,造成了天花板和牆壁的污損。 董哥當然氣炸了,好幾次以口頭或寄發存證信函要求管委會負責修繕,但是管委會主委一直藉詞推託,不肯好好出面處理。董哥後來請來土木技師公會做鑑定,鑑定結果也說明漏水原因是頂樓平台造成的問題,董哥認為頂樓是公設,出了問題管委會當然要出面處理,但是管委會卻說漏水是前任屋主在頂樓平台擅自搭蓋違建,拆除時沒有妥善處理,才會發生漏水,這是屬於住戶自己的狀況,管委會是不會負起修繕責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