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律師的小表妹貝兒,目前就讀高職夜間部,去年在家裡附近的彩券行,找了份工讀工作,負責刮刮樂彩券的銷售,工作還算是輕鬆愉快。 不過貝兒覺得這家彩券行的帳款管理、記帳方式實在不太靠譜。比如說,帳目都是老闆娘一個人悶著頭在記,也沒有其他人幫忙核對,當天的收入也從來不會叫貝兒一起交接確認。 前兩個月,老闆進行帳目盤點時,依帳目數字來看應該要有 35 萬,但清點後卻只有 32 萬,硬生生少了 3 萬元。老闆和老闆娘一看,就說一定是貝兒藉著工作之便,趁機將刮刮樂收入的 3 萬元侵占為己有。貝兒簡直嚇壞了,老闆還逼貝兒簽了一份承認切結書,說是這樣就不會告她侵占,貝兒雖然覺得不妥,但在老闆的威脅之下,還是在切結書上簽了名,想說這樣應該就可以沒事了吧。 但沒想到,老闆後來還是向警方提出貝兒侵占公款的告訴,地檢署只開了 2 次偵查庭,問貝兒要不要認罪,沒做的事貝兒當然不肯認,最後檢察官就以業務侵占罪嫌起訴了貝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