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律師的小舅媽是「○○堂中醫診所」的負責醫師,今年3月,小舅媽為了招攬生意,特地在網路上刊登了幾則醫療廣告:「包治疑難雜症……所謂疑難雜症是指頑固症、難治症,怪病還有一般醫生都治不好的病,……○○堂中醫診所…諮詢專線0800……台北市○○區○○路○號」、「○○堂中醫診所……躁鬱症專家…,躁鬱症速效療法,只需半個月療程,治好後永遠不用再吃藥……」。 後來,有民眾向衛生局檢舉。衛生局去訪談小舅媽,最後認定小舅媽所刊登的網路廣告,是利用傳播媒體宣傳醫療業務,以招攬患者來醫療為目的,並且屬於不正當方式宣傳,違反了醫療法第86條第7 款規定,所以衛生局依據醫療法第103條及第115條規定,處罰小舅媽5萬元罰鍰。小舅媽收到罰單後,想說自己可以先提個訴願看看,結果訴願被駁回,小舅媽就自己找了幾本行政訴訟撰狀指南,信心滿滿的寫了訴狀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