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葉仔最近想把交往多年的七辣娶進門,思前想後,決定把現在住的小公寓賣掉換個現金,再轉手買個大金屋把七辣好好藏起來。 於是,他找了家門面頗大的房仲公司,跟店內長的最辣的房仲小姐,簽了一份他自己也搞不太清楚內容的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 ( 專任約 ) ,然後就吹著口哨離開,準備回家等好消息,但誰知道好消息沒等到,等到的反而是法院寄出的開庭通知……。 狀況是這樣的,房仲小姐很認真的在委託期間之內找到了合適的買家,但是某一天包葉仔因為走在路上貪看美女,跟七辣大吵了一架,在心情極度不爽的情形下,所有房仲小姐的手機來電或是簡訊、LINE一律不接不回,甚至房仲小姐都親自找上門跟他說有合適的買家,他也只說知道了,就請房仲小姐打道回府,直到與買家所約定的斡旋有效期間屆滿,房仲小姐不得已只好將訂金退還給買家。 眼看到手的鴨子飛了,房仲小姐整個大抓狂,她不甘心自己的努力白白泡湯,決定依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的約定,認為這是屬於可歸責於包葉仔的事由,導致無法與她介紹的客戶簽約,因為她已經善盡居間仲介的義務,所以包葉仔應該要支付委託總價 5% 的服務報酬。 包葉仔聽到房仲小姐的說法,直接跟她說:「妳去用搶的比較快。」他沒打算要付任何一毛錢。結果,隔沒一週,他就收到了法院寄來的開庭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