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仔叢是一位貨車司機,在 100 年 5 月,他開著貨車去送檳榔時,被另一位同行司機逆向行車當場撞上,頭部和右腳都受到嚴重的內傷。 車禍發生後,青仔叢在 100 年的 5 月底就在事發地的交通隊接受交通事故訪談,後來因為對方完全沒有誠意想要賠償青仔叢損失,於是青仔叢在 100 年 8 月向肇事司機提出了業務過失傷害的告訴,並且一併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 一開始,青仔叢對於提告信心滿滿,覺得對方一定會被法官釘到牆壁上,哪知,一審法官在 101 年 2 月居然判決對方無罪並且駁回了青仔叢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好家在,檢察官幫青仔叢提起上訴,最後,到 102 年 10 月,二審法院判決肇事司機業務過失傷害確定。 青仔叢終於出了一口鳥氣之後,打算要來好好處理後續的民事賠償問題,於是在 102 年 11 月,青仔叢自己看書寫訴狀,洋洋灑灑寫了 10 大張紙,準備去法院遞狀,準備要給肇事司機一個好看。 遞出訴狀後,青仔叢想想,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有什麼沒注意到的環節,於是直奔黃律師的事務所,請黃律師幫忙看看有什麼是沒有注意到卻又屬於很重要的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