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宏住在一棟5層老公寓的4樓,一住就是20多年,和各樓層的鄰居相處都挺不錯,公寓的整體環境及清潔也維持的很好,阿宏住得十分開心。 5樓的鄰居在早期剛入住的時候,在屋頂加蓋了一個簡單的休息空間,不能住人,只是供他們一家人休憩之用,因為鄰居感情好,所以也沒有任何人提出異議。 去年8月,原本的5樓鄰居搬走了,之後有一對中年夫婦搬進來,有一天,阿宏看到幾位裝潢工人一直往屋頂出出入入,他就問了工頭是怎麼一回事,沒想到,工頭對阿宏說,是5樓的新住戶請他們來裝修原本在屋頂的休息空間,變成一個完整堅固的頂樓加蓋,然後要出租給別人,準備當包租公包租婆。 阿宏一聽頓時覺得此舉不妥,於是直接去和新的5樓住戶問清楚,這對中年夫婦倒是非常理直氣壯,直接對阿宏說,「屋頂」的空間要如何使用,當然是「頂樓」住戶說了算,因為兩者都有個「頂」字,難道連這麼簡單的邏輯都不懂嗎?還不客氣的叫阿宏不要多管閒事……。 阿宏這下可氣壞了,明知對方說的是歪理,但是一下子又不知要如何反駁,只能先把這個情形,和其他幾位老鄰居好好的抱怨了一番,其他幾位老住戶聽了也是火冒三丈。 氣歸氣,還是要來好好想一下這件事情在法律上的是非曲直要如何論斷,大家商量了一會,決定應該去找位律師好好請教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