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立上週搬入新居,邀了一堆親朋好友來歡慶入厝,大家好好地海吃海喝了一頓。 既然是慶祝入厝,很多親友也紛紛送他各式各樣的家電產品,從洗衣機、電冰箱、電視、微波爐、烤箱……,每一樣東西都有人送他,他也樂得省下一筆開銷,心中還暗自竊笑,想說這樣真的是賺到囉! 但也不知是他運氣不好,還是親友送的家電產品本來品質就有些狀況,有些電器才使用一個多月就開始出現狀況,一下是接觸不良,一下是壓縮機運轉有怪聲,一下又是烤箱溫度時熱時不熱,甚至還會冒出小煙,這讓阿立三天兩頭就要抱著家電往原廠維修站跑,或是請維修人員到家中當場修理。 東西壞掉心情已經不太好了,但讓阿立更不爽的是,好幾次維修人員告訴他,他的家電雖然還在保固期間,但是他們認為是阿立的人為因素造成損害,所以要跟他另外收取維修費用;這也就算了,其中有一樣家電,廠商已經維修了五次,卻還是沒辦法完全修好,每次東西送回來過沒兩天又會出現同樣的故障狀況,這讓阿立的耐性瀕臨崩潰。 除此之外,連他自己在網路上或在實體店面購買的家電,他拆封後覺得商品有瑕疵想要退貨,好幾家業者居然都以商品已拆封為理由,拒絕退貨要求……。 阿立抓狂到不行,他想說老子買個家電用品碰到的狀況,居然比買房子還多,這真是孰可忍孰不可忍,就是買個家庭電器想要維修或退貨而已,怎麼會這麼難搞定?而且每次業者或客服跟他講沒幾句,就會搬出契約、店面或是網站的購物聲明,跟他宣稱說他們的所做所為,一切都是於法有據的。 阿立心想,要講法律講契約規定是吧,自己雖然不懂,但是我可是有朋友在當律師的,於是,他立馬打了個電話給老友黃律師。 黃律師聽完阿立悲憤的陳述,好言安慰的對他說:你現在碰到的狀況,在民法還有消費者保護法,都可以幫助你提出主張的規定,光生氣是沒用的,還是先瞭解可以保障你權利的法律規定才是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