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律師,我昨天收到一封地檢署寄給我的傳票,我緊張死了,想到好多狀況,我上有老母,下有妻兒,要是我有個萬一,那可怎麼辦,你一定要幫我想想辦法呀!」黃律師的老友周胖,一大早就來事務所找黃律師,語無倫次的對黃律師發問。 「周胖你別緊張,我先問你,傳票上有註明你是被告還是證人嗎?」黃律師一邊喝著咖啡,一邊緩緩的問周胖。 周胖馬上回答:「傳票上註明我是證人。」 「知道是為了什麼事要請你去做證嗎?」黃律師繼續提問。 「我大概知道,可能是為了我前公司某幾位主管涉及偽造文書的爭議事件,要傳我去說明。」 「OK,如果你心裡大概有個底那就好了,別緊張,好好據實回答,千萬別做偽證。你是不是因為看到上個禮拜的社會事件新聞報導,才那麼緊張?」黃律師安慰周胖。 「是呀,正是如此,我看新聞畫面上,地檢署為了要傳訊證人,居然那麼大動作的去搜索、扣押、訊問,還不准律師在場,所以我一想到我要去當刑事案件的證人,背就直發涼。」周胖一股腦的對黃律師說道。 黃律師點點頭對周胖說:「瞭解你的擔心,你要是對相關程序有什麼不清楚的,別客氣儘管問。」 周胖說:「不清楚的可多了,我有看了一些新聞評論還有政論名嘴的說明,不過,我還是不太懂,比如說,檢方在搜索的時候為什麼可以禁止被搜索人開啟臉書直播?刑事偵查程序的證人和被告在法律地位上有什麼不同?為什麼檢方會主張證人在搜索進行當中不能要求律師在場陪同?……」 黃律師笑著說:「你老兄的問題可真不少,不過你問到的問題在實務上都還挺重要的,喝杯咖啡,坐一下,我好好解說一下你就明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