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律師,我這個獨居老人最近體力和腦袋都越來越不靈光了,前一陣子,我雙手會不自覺的發抖,後來去醫院一檢查,居然說我可能有輕微的帕金森氏症,一想到這件事,我晚上都睡不好,要是症狀越來越糟,你說這可怎麼辦才好!」黃律師的法顧客戶,某公司的王董,非常憂心的對黃律師說道。 「您先別擔心,現在醫療越來越進步了,您先好好配合醫生的囑咐積極治療。而且,我記得您不是有兩位事業有成的兒子,還有一位在大學任教的女兒,再請他們回來陪您去接受治療,三個子女輪流一下,一定沒問題的。」黃律師對王董安慰地說道。 「唉,黃律師你有所不知,我太太過世的早,我那兩個兒子,常年在美國還有大陸經商,也都在當地成家立業了,一年頂多過年會回來看看我。至於我女兒,唸書是挺不賴,之前去美國留學拿到學位之後,現在就留在當地任教,她比我還忙,整天飛來飛去到處去開學術研討會和論文發表會,哪可能顧得上我這個老頭子。不瞞你說,現在能陪我上醫院和照顧我生活起居的,是我幾個相交多年的老朋友,他們真的是夠意思,每個禮拜都會到我家坐坐,看看我的狀況。」王董充滿感慨地對黃律師說道。 「今天到事務所來,除了跟你吐吐苦水,最主要是想向你請教,如果我突然身體有狀況,需要進行緊急醫療,或是病到腦袋糊塗了,沒法處理自己的財務,我有請教過醫院的護理人員,他們說依現在的法律規定,碰到這些情形,還是要由子女來協助處理相關事務並簽署相關文件,不能由我這些絕對信得過的老朋友來幫忙簽署相關文件,所以我想請問你,能不能透過什麼方式,讓我這幾位老朋友也可以在我發生狀況時,幫我代簽相關文件,而不用非等到我的小孩回國才能下決定。」王董緩緩地將他心中的疑惑,向黃律師提問道。 「像您這樣的情形,其實現在越來越多,而政府也開始注意到這個問題,您所碰到的問題,主要涉及民法監護制度的規定。目前我國成年人的監護制度,並沒有規定到在本人的意思能力還健全的時候,可以依本人的意願,選定未來的監護人,這在法律用語上,叫做『意定監護』,目前主管機關已經提出民法的修正草案,納入這項制度,並且已經送請立法院審議。如果立法院能夠通過這個修正案,您就可以依您的意思,指定您剛才說到的這幾位老朋友,來擔任您的監護人,這樣等到您真的發生狀況時,他們就可以協助您來處理相關的醫療還有財務事務了。」黃律師對王董解釋著。 「哇,那太棒了,原來我所想的部分,法律用語叫做『意定監護』,那麼政府這次提出的修正草案內容,大概是怎麼規定的,你可以幫我簡單說明一下嗎?」王董開心地問。 黃律師對王董說:「沒問題,我來向您解釋一下這次政府所提出的民法『意定監護』修正草案,您就會明白當中相關的重要規定和監護人指定方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