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假的火車票實在有夠難買!」阿達無奈地說,「每次守在電腦旁邊,晚上12點一到,進入訂票系統之後,想預訂的票,都是瞬間秒殺。」 『如果多找幾個親朋好友一起訂票,訂到的機率會不會大一點?』黃律師問道。 「機率確實會大一點,但是,最近有朋友傳授我一個方法,說如果使用網路上的身分證字號產生器,多產生幾個身分證號碼,然後再去訂票,這樣會更容易訂到火車票。」 『你已經照朋友說的方式去訂火車票了嗎?』 「還沒有,再來是清明連假,我看了台鐵公告,3月18日零點開始訂票,到時候我準備來給他試試看。」 『你知道用這樣的方式去訂車票是違法的嗎?』黃律師繼續問道,『新聞也有報導過,你都沒有印象嗎?』 「我以為身分證號碼產生器產生的號碼是電腦程式跑出來的,不是某個真實存在的特定人的身分證號碼,這樣應該不會實際有人權益受損,所以我想說應該是合法的。」阿達弱弱地說,「所以即便是用虛擬身分證號碼訂火車票,法律上也規定不可以就是了…。」 『想知道為什麼這樣做是違法的嗎?』 「當然想知道。」阿達認真回答道。 黃律師說:『行,待會我好好跟你說說,以後別再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了,一旦被查到,到時候光是要繳的罰金,都不知道比你買到的那幾張票高出多少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