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珍每天搭捷運通勤上班,因為附近的捷運站是大站,所以周邊也有很多公車站牌;但因為公車行經途中必須先經過兩段紅綠燈外加再左轉,才會到達公車站牌。 而且第一段紅綠燈跟第二段紅綠燈距離非常短,約只可停4台汽車或是一台汽車加一台公車這樣的長度而已。 因為很多公車司機覺得連等二個紅綠燈非常浪費時間,於是就會常在這個路口看到第一段紅綠燈時,明明就是已經轉換成黃燈了,但公車司機還是會踩滿油門往前衝。 但這時第一段紅綠燈跟第二段紅綠燈之間早就已經停滿汽車,所以根本沒有公車可停的位置,所以惡劣的公車司機就會直接停在行人通行的斑馬線上,導致綠燈行人可通行時,卻因為公車搶道橫停在斑馬線上,造成行人要過馬路都要繞過公車走到馬路上,和正在通行的汽機車搶道,於是整個險象環生,行人要小心來往的汽車,汽車也要小心不要衝撞到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