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251.
臨近下班時間,黃律師的鄰居阿龍來到事務所,緊張的對黃律師說:「黃律師,我完蛋了,我要準備被警察抓去關了,您幫我想想辦法吧!」
黃律師倒了杯茶給他然後說:「先喝口茶緩一下,有什麼狀況慢慢說。
阿龍接過茶杯,一口氣把茶水飲盡,定了定神,對黃律師說:「我是公司的銷售業務,經常需要拜訪廠商,所以公司有配一台公務車給我,另外還發給我一張公務車的加油信用卡。我呢,因為財迷心竅,加上貪小便宜的臭毛病發作,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我三不五時就開著自己的車去加油,結帳的時候,我就非常爽快的拿出公務車的加油信用卡給它刷下去。可能是我刷的太開心了,金額越刷越多,結果引起公司總務部門的注意,總務人員去核對了我的刷卡簽單和公務車的哩程數之後,發覺數字完全兜不攏,他們質問我是不是把公務車的加油信用卡挪用去幫自己的車輛加油,我沒法解釋,最後只好承認了。這件事情簽辦到公司高層,我們老總很生氣,說要告我,之後公司的法務就向地檢署正式提告了,我昨天已經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媽呀,我該怎麼辦才好!黃律師,拜託您幫我想想辦法。」
「唉,阿龍,你把公務車的加油信用卡挪用去幫自己的車輛加油,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上的詐欺取財罪了。你前後靠這樣的方式詐欺的金額大約有多少呢?」黃律師皺著眉頭問道。
「我初步算了一下,應該將近2萬元左右,不會超過2萬5。」阿龍心虛的回答道。
經過一陣思考後,黃律師對阿龍說:「金額不算大…,這樣吧,我建議你到地檢署開庭的時候,向檢察官坦承自己確實做錯事了,也願意把詐欺刷卡的款項賠償給公司,希望檢察官能夠考量你的犯罪情節算是輕微,能夠對你作成緩起訴處分。」
「緩起訴?我聽不懂,一般檢察官不都是希望快點把犯人起訴嗎?這個制度是什麼意思呢?如果檢察官對我作成您說的緩起訴處分,我就從此一切沒事了嗎?」阿龍疑惑地對黃律師問道。黃律師拍拍阿龍的肩膀,對他說:「緩起訴基本上就是暫時不起訴的意思,至於緩起訴制度的設計目的?哪一些案件可以適用緩起訴?發生哪一些情形,檢察官會撤銷緩起訴處分?…我再跟你好好解釋一下,你就能夠瞭解當中的基本規定了。」
(1) 向被害人道歉。
(2) 立悔過書。
(3) 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4) 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並得由該管檢察署依規定提撥一定比率補助相關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
(5) 向該管檢察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以上240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6) 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7) 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8) 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只要被告不要又去偷矇拐騙或是殺人放火,檢察官就不會撤銷被告的緩起訴處分。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第1項規定,被告於緩起訴期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得依職權或依告訴人之聲請撤銷原處分,繼續偵查或起訴:1.於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2.緩起訴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3.違背第253條之2第1項各款之應遵守或履行事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