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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虛增營業額15億7千6百94萬多元案,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指揮板橋地檢署偵結,卅一日依涉嫌偽造文書、背信及違反商業會計法、證券交易法之財報不實罪嫌,將呂美月等12人提起公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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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中時電子報2005/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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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商業會計法第一條第一項規定:「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依本法之規定。」表商業會計法為商業處理會計事務之基本大法
,立法之目的期以法律規範會計資訊之處理與產生,以確保財務會計資訊之可靠性(Reliability),達成財務會計之基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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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謂財務會計? |
會計係一種服務性之活動,其功能在於提供有關經濟個體之數量化資訊予使用者,以利使用者藉此資訊能於各種行動方案中
,作一明智之決策。
會計資訊之使用者計可分為外部使用者與內部使用者,外部使用者係指投資人、債權人、政府機構、證券分析師、投資理財規劃師、員工等;其中,研究如何提供有用之會計資訊予外部使用者,協助其作成明智決策之會計,稱為「財務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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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務會計的基本目的為何? |
會計既為服務性質,故針對財務會計而言,外部使用者使用會計資訊之目的即為財務會計之目的。外部使用者端賴企業提供之財務報表協助其做決策,故財務報表應真實報導企業之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之變動,俾能達成下列基本目的:
1. 幫助財務報表使用者之投資、授信及其他經濟決策。
2. 幫助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其投資與授信資金收回之金額、時
間與風險。
3. 幫助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企業管理當局運用資源之責任及
績效。
4. 報導企業之經營成果。
5. 報導企業之流動性、償債能力及現金流量。
6. 報導企業之經濟資源、對經濟資源之請求權及資源與請求權
變動之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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