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在立法院公開表示,要追究誰開放連動債的政治責任,金融市場一片譁然...銀行財富管理資深主管說,國內銀行代銷連動債,引用的法源為「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這項規定由央行頒布,銀行只要營業執照中,有這項核准項目,就可以代銷連動債商品,因為是信託架構,銀行等於受民眾委託下單,賣商品時不須要再申請審核……

【轉載自中國時報 2008/10/25】

.................................................................................................................................

所謂信託,係指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而使受託人依所約定之信託本旨,為受益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究竟信託之目的為何?一般人為信託行為,大概可歸納出下列幾項目的:


(一) 資產效能提高:

一般人對資產欠缺管理能力,若藉由受託人之專業來管理資產,通常較能提高資產效能,惟受託人之信譽及能力,均須慎重予以評估。

(二) 巨幅且非預期之股票價格或物價的下挫:

透過信託的精良設計,可讓資產繼續累積,後代子孫亦無法任意處分先人遺留下來的資產,而僅能得到信託之孳息,如此即可使資產永續保存。

(三) 金融恐慌或金融機構倒閉:

實務上發生有父母太早將財產贈與子女,以致年老體衰時,子女棄之不顧之淒涼晚景案例。為預防此種不幸情況出現,委託人可透過信託方式,逐?將財產移轉給下一代,而仍保有掌控權。

(四) 擴大了高品質債券和低品質債券的利率差距:

子女為爭財產而公然決裂之案例層出不窮,適當的信託規劃,乃成為重要之選項。

(五) 利率巨揚:

以信託方式規劃節稅空間,將未來可能漲價利益較高之財產列為信託標的,其所能達到之節稅效果較大。

(六) 巨幅且非預期之股票價格或物價的下挫:

財產所有人可將共有財產信託給受託人管理、處分,而讓產權未來不致分為多人所持有,則不論相隔幾代,均能按信託本旨輕易處分,且能兼顧公平原則。

(七) 金融恐慌或金融機構倒閉:

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而以設立基金會方式實現其行善之理念,信託亦可達到相同目的,可透過公益信託方式以踐行其理想,而可永留愛心於人間。

(八) 擴大了高品質債券和低品質債券的利率差距:

由於信託係委託人將其財產所有權登記於受託人名下,因此受託人乃可透過信託方式,而達到隱匿財產之效果。

.................................................................................................................................




9 折特價 432
(定價480)


詳細書摘 我要購買 >>

商法案例實證解析


曾 炳 霖
現 職 •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濟生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名園運動休閒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理德企管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東海大學會計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經 歷 •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台中所創所所長、台北總所總所長
    •華成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環保署多項查核計劃主持人
    •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兼任講師•東海大學會計學系兼任講師

.................................................................................................................................

推薦本書三大理由


本書係藉由近年來國內所發生轟動一時之案件,來探討大家印象仍甚為深刻之相關法律問題,實證上這是最有效率的學習途徑,不僅鮮活且能發人深省。


在案例中,係以深入淺出之方式及平實易懂之敘述來介紹相關之法學理論,然後再與實務上之實際運作情況作一比較分析,俾能理論與實務兼顧而得以窺其全貌,實有助於讀者對商法之瞭解及實力之厚植。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企業併購法係本書之探討主軸,讀者若能熟悉書中所討論之相關法令及用法,相信不僅可對有關考試之準備工作打下堅實之基礎外,並有助於在職場上能迅速制定正確之決策。

 

會計報表實務 / 田美蕙 著
商業會計法 / 蕭子誼 著
稅務法規 / 陳志愷 著

高點網路書店 台北市開封街一段2號8樓 02-2381-5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