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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商品到底有哪些特色?茲分述如下:
相對於傳統商品而言,數位商品之效用所具備的時間效果較短。例如,網際網路上所傳送的資訊,像是今天的氣溫、股票的交易價格或電子報中的新聞等,可應用的時間就很短。 三、具累積效果 數位商品擁有一項傳統商品所沒有的特色,那就是它能記憶消費者的歷史紀錄、生理狀況、心理需求及偏好。且正因如此,所以比較容易達成客製化(customization)的目標。Cookie檔的利用即是一個好例子。 如果消費者自產品中獲得的效用,會隨著使用該類相容性產品之消費者數目的增加而提高,就表示具有「網路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y)。而在網路外部性下,數位產品會隨著使用者人數的增加,愈來愈凸顯出產品價值,而吸引更多人使用,並在最後達到關鍵量(critical mass),取得市場絕對優勢。
五、不易損耗 當數位產品被製作完成後,其形體與品質將很少會再受到耗損。這個特性明顯地區隔了實體耐久財與數位產品的不同,因為即使汽車可以使用很久,但經年累月地使用,汽車仍會折舊磨損;而數位產品則不會發生這種情況,因為數位產品本身並不會耗損,其耗損通常是因為儲存介質的破壞。
六、 容易修改 以數位相片與傳統相片為例,前者可以透過各種影像軟體,將相片修改成自己想要的形式,而後者則必須利用暗房技術來修正。這種容易修改的特質,再加上網際網路傳送的方便性,使得數位產品得以在市場取得優勢。
七、 容易複製 由於數位產品容易複製、儲存與傳送,一旦其前置成本與投資完成後,之後的邊際生產成本便趨近於零。而若不能回收此部分的成本,將造成此類產品的生產廠商無法生存,以及整個市場的萎縮。因此,銷售數位商品的廠商無不致力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其使每次複製成本的風險提高(如對擅自複製數位產品的盜版商施予重罰或起訴),以抑制盜版廠商或使用者侵略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另外,生產廠商也可利用不斷更新版本的方式,使已被複製的數位商品降低其價值,進而降低自行複製或自行轉售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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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文昌 汪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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