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受朋友阿志之託去一個攝影比賽幫忙,當天工作除了辦理報名,還要負責收件,當天的活動規則是參賽者必須到指定的場所,拍攝指定的主題照片,時間到就必須回來繳件,否則視同棄權,若是參賽照片中有拍攝到人物,就必須拿肖像權同意書讓被拍攝者簽名,繳件時就要連同照片一起繳回。 因為收件時,人數太多,無法一一審核參賽者所繳回的照片,只有在口頭詢問參賽者是否有拍攝到人物,若有的話就要求他們檢附同意書,一陣兵荒馬亂後,活動終於圓滿結束了。
後來阿志公司將得獎的參賽照片上傳在公司網站上,卻沒想到其中一位得獎人的作品卻出了問題,這個得獎照片是以一位女性為主題,當初也有繳交肖像權同意書,沒想到這位被拍攝的小姐,卻來向阿志公司反應,他們侵害了她的肖像權,公司出示同意給 那位 小姐看, 那位 小姐卻說自己從來沒有簽署過這張同意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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