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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賀的超級阿嬤篇
從「昭廣被媽媽設計,拐去阿嬤家」談法律關係!

解讀精采片段驗證當代法律
 
 

二次大戰後的日本,昭廣的父親因為原爆而過世,母親平常在居酒屋上班,分身乏術,沒有時間照顧昭廣,忍痛決定將昭廣送到佐賀鄉下請阿嬤照顧。

媽媽怕昭廣不肯去阿嬤家,特別拜託九州的阿姨幫忙,媽媽先把昭廣騙到火車站,在火車要發動關門之際,趁亂將廣昭推給火車上的阿姨,廣昭就這麼被帶到佐賀鄉下的阿嬤家了。

到了阿嬤家,才發現阿嬤家居然比誰都窮! 雖然日子窮到不行,樂天知命的阿嬤總有神奇而層出不窮的生活妙招,

阿媽家住在河邊,河的上游是市場,有天,阿嬤帶著昭廣到河邊,架一根竹竿擋在河中央,這樣就可以攔住上游漂下來的食物,阿嬤還戲稱這條河是家裡的超級市場,只可惜不能自己選擇要什麼菜。

有一天廣昭在河中撿到一隻木屐,廣昭提議要劈來當材燒,阿嬤就告訴廣昭,只再等兩三天另外一隻木屐就會漂來了,沒想到三天後木屐還真的漂來了,讓昭廣對阿嬤佩服不已。

在當時非常流行學劍道,認為劍道就是男子漢的象徵,昭廣也跟阿嬤要求想學劍道,本來阿嬤很豪爽的說要學就去學呀,但是一聽到昭廣說學劍道要錢,阿嬤立刻就改口叫昭廣去學跑步吧,還叫昭廣一定要脫鞋跑,這樣才不會把鞋子磨破。

昭廣只好開始學不用錢的跑步,想不到跑著跑著,竟讓昭廣跑出了一身好體魄,在運動會時也得到非常好的成績,昭廣到中學時代更加入了火到不行的棒球社,還成了棒球社的明星社員。

佐賀阿嬤雖然沒受過什麼教育,卻總能說出發人深省的話來。在物質匱乏的歲月裡,超級阿嬤豐富昭廣的心靈,讓家裡也隨時洋溢著笑聲與溫暖。

那麼,黃律師要請大家動動腦囉,請問:
一、阿嬤在屋後的小溪中「攔截」漂流的蔬果等物品,取之使用,其法律關係
  為何?
二、媽媽和阿姨將廣昭騙上火車,將廣昭交給阿嬤照顧,其法律關係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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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來揭曉這些答案吧。

阿嬤在屋後的小溪中「攔截」漂流的蔬果等物品,取之使用,其法律關係為何?

這些蔬果並非民法上的遺失物,不必依照民法遺失物拾得的規定,這些蔬果是被菜販所拋棄,是無主之物,依照民法第八0二條「以所有之意思,占有無主之動產者,取得其所有權。」故阿嬤基於所有之意思將蔬果拾起,即是無主物之先占。

媽媽和阿姨將廣昭騙上火車,將廣昭交給阿嬤照顧,其法律關係為何?

廣昭的媽媽將委託阿姨將廣照帶往阿嬤住處撫養,所以媽媽並沒有遺棄廣昭,廣昭由其他親人代為照顧,媽媽也按月寄生活費給阿嬤,不能認為是刑法的遺棄罪。

媽媽也沒有放棄對廣昭的監護權,只是無餘力照顧廣昭,請阿嬤代為照顧廣昭的起居生活,廣昭的媽媽還是可以依照民法第一0八九條行使或負擔對廣昭的權利或義務。

而在本文的阿嬤並沒有取得監護權。

※ 因例題設計之故,本文內容若與電影有所出入,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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