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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幸福來敲門篇
無家可歸的悲情父子,被惡房東趕出家門-談租賃契約

解讀精采片段驗證當代法律
 
 

幸福來敲門,是根據美國百萬富豪Chris Gardner白手起家的真實故事改編成的,這部電影也讓威爾史密斯得到奧斯卡最佳男主角提名,讓威爾史密斯不再只是靠著喜趣和特效取勝的男主角,努力詮釋當幸福來敲門一書中Chris Gardner如何在艱苦的生活中,奮鬥出自己的一片天,威爾史密斯更帶著親兒子杰登史密斯聯手主演,流露出真切的父子真情,讓這麼片子增色不少。

克里斯在一次錯誤的投資決定,使得家中經濟陷入困頓,妻子忍受不了龐大的經濟壓力而離開他,克里斯為了兒子的未來,他重新振作,處處向機會敲門,運用他所知道的每一種銷售技巧,終於在一家知名的證券公司找到一個實習缺,可是這個工作必須經過六個月的訓練,第一名畢業的才能成為正式員工,並且在受訓期間是沒有薪水的。

克里斯懷抱著若能如期完成實習心情,一定能獲得工作及未來的希望,就接受了這個工作,由於沒有財務後盾,最後他和兒子積欠房租也被房東趕出公寓,最後只好投宿在可長期租下房間的汽車旅館,沒想到還是付不出房租,忍無可忍的旅館老闆就趁克里斯不在房間內時,把克里斯的東西通通打包好,丟在房門品,還將房門換上了新鎖。無處可歸的父子倆只好睡在庇護所、公車站、洗手間或任何能過夜的地方。

儘管事業失敗窮途潦倒到無家可歸,克里斯仍一肩扛起撫養兒子的重擔,當一位充滿愛心又體貼的父親,支持他咬緊牙關的最大動力,除了寶貝兒子外,就是他始終相信:只要努力,幸福一定會降臨…。

那麼,黃律師要請大家動動腦囉,請問:
旅館的老闆可以因為克里斯積欠房租,而擅自把克理斯的私人物品清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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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來揭曉這個答案吧。

旅館的老闆可以因為克里斯積欠房租,而擅自把克理斯的私人物品清掉嗎?

克理斯並非只在廉價旅館住一晚,而是長期的租下旅館房間,克理斯與旅館老闆成立民法第四二一條的租賃契約,但克理斯經濟情況不佳常常延欠租金,旅館老闆可否終止租約,依照民法第四四0條第二項,克理斯延欠的租金總額必須達到兩個月的租額,旅館老闆才可以終止租約。

即使旅館老闆依照該條文終止租約,也不代表管老闆可以自己動手把克理斯的東西丟到門外,旅館老闆必須尋法院救濟去得確定判決後,才可以持確定判決向執行處申請強制執行,老闆的行為可能構成刑法上的侵入住居罪以及毀損罪。

※ 因例題設計之故,本文內容若與電影有所出入,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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