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片是由周星馳飾演一位著名的狀師宋世傑,宋世傑做狀師的原則,就是以賺錢為目的,不求真相的為人寫狀子。
一天,祥富銀號的老闆陳祥富,自己的兒子將開煙館張彪的兒子打死了,怕自己的兒子鋃鐺入獄,急忙取了一箱銀子及兩車的金條,以金錢攻勢,請求宋世傑幫忙,宋世傑財迷心竅,居然答應幫忙。
隔天開庭時,宋世傑又發揮他顛倒黑白的超強功力,不但將原告硬拗成被告,甚至還說張彪的兒子死了,根本不關陳祥富兒子的事,因為人都是會死的,陳祥富的兒子只不過打了張彪的兒子兩拳,正好就在隔天死掉而已,如果自己現在打了陳祥富的兒子十拳,陳祥富的兒子十年後死掉的話,那不就也可以告謀殺呢?所以,這跟陳祥富兒子一點關係也沒有的,昏庸的縣太爺居然採納了宋世傑的說法,判了陳祥富兒子勝訴。
宋世傑老是幫壞人寫狀子,顛倒是非,原告變被告,死人變成活人,有損陰德,積下報應,造成兩夫妻所生的孩子皆相繼折夭,妻子怕宋家會因此絕後,就逼宋世傑封筆,不可再上衙門辦案,宋世傑考慮再三後決定接受妻子的建議。
直到有一天,宋世傑的妻子,遇上了一個身負千古奇冤的寡婦
,宋世傑覺得這是宗麻煩的案子,而不願意承辦,而他老婆同情弱女子之餘,又是激、又是哄的,終於讓宋世傑接下這樁棘手的案子,最後宋世傑發揮自身本領令她沉冤得雪。
那麼,黃律師要請大家動動腦囉,請問:
宋世傑在陳祥富兒子一案的辯論是否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