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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保育法規:案例與資源》

保母心,祖孫情。

  內政部七月開辦擴大保母托育費用補助計畫,掀起保母培訓風潮,社會局一口氣委託開辦卅三個「保母人員專業資格訓練班」,參訓人數還是大爆炸;不少原本就幫忙照顧孫子的阿公、阿嬤,為每月數千元的補助報名參訓,形成高齡學員比率攀升的特殊現象...社會局長王秀燕表示,新計畫放寬補助門檻,將領有受訓結業證書的無照保母納入托育補助範圍,帶動保母培訓市場急遽成長,鼓勵阿公阿嬤及鄰居型的保母接受訓練,充實保母人力,也提升托育素質......

【轉載自中國時報 20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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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兒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由於家庭結構的改變,致使家庭的支持系統不足,雙薪父母被迫把嬰幼兒送至保母或托嬰中心照顧,政府為了使嬰幼兒能獲得妥適的照顧,並減輕家長的經濟壓力,提出許多相關的計畫方案,籍以提升托育服務的專業品質,使家長能夠為幼兒選擇最適合的照顧服務。政府在保母托育方面所提供的資源服務,包括如兒童專業人員的訓練、保母托育的費用補助及社區保母系統的實施等服務等。以下茲僅就保母托育的費用補助做說明。

一、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此案是內政部於2008年開始執行,目標為以兒童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保障托育品質,並針對非就業者但有托育需求之弱勢家庭,提供臨時托育補助機制,以協助家長解決托兒問題,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茲就實施對象、補助方式說明如下(內政部,2011f)。

  1. 實施對象
    (1) 家中有未滿二歲幼兒之家長。
    (2) 社區保母系統、合法立案之托嬰中。
    (3) 保母人員:須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 加入社區保母系統,且當年度實際收托轄內未滿六歲幼兒者。
      ● 受僱於托嬰中心,且當年度實際照顧未滿二歲幼兒者。
  2. 補助方式
    (1) 受僱者家庭部份托育費用補助:
      補助對象-
      a. 一般家庭:家庭年總收入150萬元以下之受僱者家庭,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因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幼兒,而需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
      b. 弱勢家庭:低收入戶家庭,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因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幼兒,而需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或家中有未滿二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因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因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前述幼兒,而需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
      補助標準-
      a. 一般家庭:補助每位幼兒每月3,000元。
      b. 弱勢家庭:補助每位幼兒每月5,000元。
    (2) 非受僱者弱勢家庭臨時托育費用補助:
      補助對象-
      a. 低收入戶家庭,父母或監護人未就業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幼兒,因參加職業訓練、求職或家庭遭遇變故而有臨時托育需求,將前述幼兒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
      b. 家中有未滿二歲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因父母或監護人未就業自行照顧前述幼兒,而有臨時托育需求,將前述幼兒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

二、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
本方案係內政部於2012年開始推動執行,其目標為協助家庭養育兒童,強化家庭照顧功能,並建構完整的0〜2歲兒童照顧體系,營造有利生養環境,為兒童人口質量的提升奠基。茲將其補助條件、補助金額說明如下(內政部,2011g)。

  1. 補助條件
    (1)育有二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3)經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4)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5)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保母托育費用補助。
  2. 補助金額
    (1)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000元。
    (2)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000元。
    (3)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每名兒童每月補助2,500元。
    (4)已領有政府其他相同性質之生活類補助或津貼者,不得重複領取本項補助,其額度低於本項補助者應補足差額。所稱相同性質之生活類補助或津貼者,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之。
    (5)本項補助金額以月為核算單位,補助至兒童滿二足歲當月止。

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本方案係行政院院勞工局於1999年開始推動執行,其目標為鼓勵兩性兼顧家庭與工作,使得我國社會安全網中家庭與兒童的保障更健全。茲將其申請資格、給付標準及給付期限說明如下(行政院勞工局,2011)。

  1. 申請資格
    被保險人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且子女未滿二歲。
  2. 給付標準
    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發給。
  3. 給付期限
    每一子女最長合計發給六個月,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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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定價200元)

詳細書摘

幼兒保育法規:案例與資源


高家斌
現職:南台科技大學幼保系專任助理教授
學歷: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國民教育研究所哲學博士
經歷: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幼兒保育科助理教授

白沛緹
現職:課後托育中心主任、南台樂齡大學外聘講師
學歷:南台科技大學教育領導與評鑑研究所碩士
經歷:托兒所教師、組長、幼稚園教師、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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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本書二大理由

本書可提供大專院校幼保相關科系及高職幼保科上課用書,亦可為幼教老師、教保人員、保母等專業工作者的進修與培訓用書參考。

本書涵蓋了幼兒保育法規基本概念、兒童保護、早期療育、保母托育、學前教育、課後照顧等六大主題。同時也提供了政府新公布的政策與法規。內容撰寫上著重於幼兒保育法規與新聞案例的分析說明,並輔以政府政策及民間資源之介紹,使讀者能清楚瞭解法規、案例、政策與社會資源間的連結關係,期望能讓第一線的幼保專業人員更清楚瞭解幼保相關法規、政策與資源之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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