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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天,黃律師的死黨阿倫兩個眼睛都腫起來,把黃律師嚇了一大跳,一問之下,才知道阿倫有感最近年紀漸大,長期坐在辦公室,運動量又太少,身材開始漸漸走樣;想當初阿倫可也是風靡萬千少女,殺遍天下情場無敵手,多少純情少女為他著迷痴狂。 卻萬萬沒想到,自己少女殺手的光榮歲月,竟會隨著年事漸高,身材走樣,讓他的萬千粉絲跑得一個都不剩,阿倫賭上自己風光半世紀的情聖自尊,誓言一定要將自己身材樣貌及當年聲勢,在最短時間內回復往年榮景,而不再只剩一張嘴拚命想當年。 認真的男人最帥氣,流汗的男人最有魅力!阿倫決定重拾生疏已久的網球,沒想到因太久沒打球,對手開球時,阿倫一時應變不及,居然用臉去接,正中阿倫的左眼。 眼睛腫的跟麵龜一樣的阿倫,只好趕快騎摩托車衝去眼科就醫,就在阿倫停紅綠燈時,前方有個摩托車騎士正在抽菸,還順手撣了撣菸灰,阿倫一時躲閃不及,菸灰居然正中沒受傷的右眼。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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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只是獨眼龍卻成為盲劍客的阿倫,說完這段悲慘遭遇後,便無奈的問黃律師,自己是否可以跟摩托車騎士要求理賠呢?讓我們來想想該如何替阿倫討個公道吧! | | 一、 目前禁菸的地點&規定有哪些呢? |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16 條第 1 項規定,禁菸場所可分為絕對禁止及相對禁止兩種,茲歸納整理上開規定內容如下: 菸害防制法第 15 條第 1 項所列全面禁菸場所 | 菸害防制法第 16 條第 1 項所列相對禁菸場所 | 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 - 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
- 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
- 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但老人福利機構於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或其室外場所,不在此限。
- 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
- 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
- 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
- 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事業之營業場所。
- 供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之場所。
- 教室、圖書室、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議廳(室)及電梯廂內。
- 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或資訊休閒業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
- 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但於該場所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視聽歌唱場所,不在此限。
- 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
- 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及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 下列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 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 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
- 老人福利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 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 | | 二、 是否可以邊騎車邊抽菸呢?有些騎士常會抽完菸後會隨手丟菸蒂,是否有法 律問題? | - 依現有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內容查詢,並無直接明文規定不可以邊騎車邊抽菸,不過如果邊騎車邊抽菸之後發生車禍事故,那麼抽菸這個部分的行為,有可能被認定為是一種過失的態樣。另外,司法實務上亦曾發生就邊抽菸邊騎車的行為,認定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第 1 項第 1 款所稱「 …… 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進而處以罰鍰的案例,這個部分提供給讀者一併參考。
- 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1 款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一、拋棄 …… 煙蒂 …… 。」同法第 50 條第 3 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 罰: …… 三、為第二十七條各款行為之一。」所以如果機車騎士抽煙亂彈煙灰,且有民眾將該行為人亂丟煙蒂污染地面的事實拍照存證送交廢棄物清理法地方執行機關,則該機關即可就該行為人亂丟菸蒂的行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做成裁處。
| | 三、 阿倫被抽菸的騎士用煙灰弄傷了眼睛,騎士須那些責任及賠償問題呢? | - 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 刑法第 284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
- 阿倫被抽菸的騎士用煙灰弄傷了眼睛,則阿倫可依上開規定向該騎士請求損害賠償並得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 | ※ 因例題設計之故,人物劇情皆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敬請見諒。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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