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109.
老羅和瑋瑋原本是夫妻,兩個人因為感情失和,在2000年就辦好了協議離婚手續,當時老羅承諾每月要給瑋瑋5萬元,當做她跟小孩的生活補助費,之後卻只依約履行了半年,之後老羅就沒有再給過瑋瑋半毛錢,到了去年(2012年),瑋瑋生活快過不下去,不得已只好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請求老羅依照約定,把積欠的生活補助費還給瑋瑋。
但老羅雖然收到瑋瑋聲請的支付命令,竟然一方面提出異議,將他名下的房地產,辦理無償贈與,送給他的現任妻子小羽,並且完成了產權移轉登記。這些事情,瑋瑋直到今年(2013年)初去地政機關調閱土地登記謄本後,才知道老羅除了賴帳,居然還把房地產也送給現任老婆,擺明了就是想脫產裝死,面對這樣的無良前夫,瑋瑋真的是一整個悶到不行……。
瑋瑋跑到黃律師的事務所,說出以上事件的經過,究竟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瑋瑋破解前夫脫產的奧步呢?就讓黃律師帶大家來深入討論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