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裁判時報-第24期
 
 
 
【書號】 56HTMYC0024
【型態】 月刊
【適用】 進修研習 
【出版社】 元照出版
【出刊年月】 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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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時報
.婚姻之「制度性保障」所為何來?
  ──評釋字第六九六號解釋/黃舒芃/5
.因果關係的前邊與後界
  ──最高法院一○一年度台上字第四四三號民事判決評釋/簡資修/14
.涉外侵權行為之準據法、時際法與三論選法規則之強行性
  ──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九○號判決評釋/許耀明/21
.出席不足定額之股東會決議
  ──評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二一八三號民事判決/廖大穎/27
.犯罪行為除外危險之解釋與最大善意原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一年度保險字第一一八號民事判決/葉啟洲/37
.論內線交易犯罪所得之計算
  ──評最高法院一○一年度台上字第一八五七號刑判決/郭大維/46
.GPS抓姦與行動隱私的保護界限
  ──評臺灣高等法院一○○年度上易字第二四○七號刑事判決/許�盚F/59

法界觀點
.工程契約中相衝突契約條款之解釋/黃立、陳重安/79
.專利審查品質與專利訴訟的實證考察
   ──臺灣智慧財產法院成立五年的數據回顧/李素華、張哲倫/94
.論受虐婦女殺夫案之刑事案件處理(上)/高鳳仙/113

經典裁判
.論強盜罪「至使不能抗拒」之認定
  ──評最高法院七十二年台上字第五○二九號判決/蔡聖偉/130

實務法學

最高法院一○二台再一八民事判決
依情事變更原則請求法院核定增加給付數額,
得類推適用民法第一二七條第七款,以原來給付罹於時效時,
再起算二年為除斥期間/曾品傑/146

裁判選輯
最高行政法院一○二裁三四二裁定
只要是屬對教師資格等身分上權益有重大影響者,
教師即可提起行政救濟/134

最高法院一○二台上三九七七刑事判決
刑法第一八四條第一項公共危險罪,以「致生往來之危險」為構成要件,
屬「具體危險犯」而非「抽象危險犯」/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