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大學法第一條規定:「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明確規範大學教育目的,做為大學辦學遵循依據。大學除了要進行研究學術和培育人才外;同時也要顧及提升文化、服務社會和促進國家發展的責任。所以,大學所擔負的使命要比其他各級教育更為繁重。高等教育代表著一個國家的學術水準;也象徵一個國家的競爭力。一個國家的高等教育辦得有品質和績效,則就可出這個國家的實力和戰力,所以世界主要先進國家紛紛投入大量的經費,以提升該國高等教育品質和水準。近十多年來,高等教育數量迅速擴充,已經導致高等教育發展出現危機,處在國際化和人口少子化的相互衝擊下,高等教育正走在十字路口上,未來要何去何從,實有必要加以研商,以尋求適切的發展方向與對策,才會避免高等教育陷入更嚴重危機之中。(摘錄於「高等教育評鑑議題研究」一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