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60、1970 年代起,學界開始探討組織間之合作關係與網絡連結,並以之做為西方國家社會福利的重要議題,揭示了協作的夥伴關係(collaborativepartnership)已然成為組織推動社會議題的新途徑(邱瑜瑾,2004;劉麗雯,2004;Mattessich, Murray-Close, & Monsey, 2001)。然而,網絡連結過程中要形成真正的協作關係,如Daka-Mulwanda 與Thornburg 以及Mattessich 等人所定義的: 組織之間結構上的分享關係,包括共同分享資源、權力與權威,且由組織成員共同達成個別組織所無法完成的目標或任務。(劉麗雯,2004) 需要獲得參與組織的認同,並做為建立協調合作關係的前提。過程當中牽涉釐清組織之間溝通的問題、協調合作的成本考量、組織的自主性考量、組織之間的權力結構、協調合作功能消長,以及組織內部的衝突等課題(劉麗雯,2004:31;Lekoko, 2005)。 網絡連結如何從動態回應社區結構與社群成員互動的過程中,趨向真正的「協作關係」?過程中,來自各自擁有不同組織使命和工作目標的工作者如何形成夥伴關係?展現在實務層面的歷程又是如何?從情境學習一脈所發展出來的實務社群理論,從主體性取向的微觀途徑提供了洞察社群在網絡連結過程中權力、主體性、意義與集體性的變化(Arnseth, 2008; Wenger, 1997: 14),同時,社群學習(共學)亦可以做為理解協作歷程之參考。 不論是在社區服務或是參與學習,女性在社區參與所展現的投入熱情與過程中展現的賦權,近年來,已成為社區場域中一幅鮮明的集體圖像。然而,當女性要出頭領導社區議題時,不可避免地仍舊受到社區父權結構的束縛(吳麗雪,2002:128)。由文獻討論中檢視近年參與社區工作現場的女性,「女性在社區的身影」多數呈現出一個女性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樣板形象:女性居民常是社區公共參與場域中被動員提供表演、展現廚藝絕活,或是課業輔導的支援角色。一般而言,愈是基層的社區,女性因為社會位置和角色的限制,愈容易被社區(或者是符合社區預期的自我貶抑)置放在「有責無權」的支援角色(張雅雲,2003),而且社區女性的社區參與角色,也被鼓勵朝向發展與母職和家庭照顧相關的社區工作。在這樣的觀點之下,「女性的社區參與」其實是狹隘又再度邊緣化女性的潛能和社會參與的可能性,無形中也複製了主流父權觀點對於女性社會角色扮演的偏見……本文未結束,完整試讀內容請點選以下「點閱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