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0年代末期起,世界各國高等教育由菁英教育轉變為大眾化或普及化教育,並面臨市場化的趨勢及全球化的壓力,這些變革皆對高等教育產生巨大的衝擊(陳伯璋與蓋浙生,2005;戴曉霞,2000)。在此情況下,高等教育機構的領導者(以下簡稱大學校長)如何因應變革,發揮領導效能,以展現辦學績效,實為關鍵。為確保大學校長能成功地扮演角色,以提供高品質的大學教育,定期評鑑校長的辦學績效,已成為高等教育的重要議題(Ingram & Weary, 2000; Nason, 1984)。 我國新修訂之《大學法》於2005年12月28日頒布實施,首次訂定教育部及各所屬地方政府應對公立大學校長進行續任評鑑,評鑑結果做為大學決定是否續聘之參考。因此,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公立大學校長續任評鑑制度,以有效評估校長之辦學績效、增強校長之專業能力與辦學效能,並做為人事決定之參照,實為我國現階段值得探究的課題。 美國是實施大學校長評鑑制度最具代表性的國家,自1970年代初期起,即於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辦理第一個系統性的大學校長評鑑,之後並逐漸在全國推行(Ingram & Weary, 2000)……本文未結束,完整試讀內容請點選以下「點閱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