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無分貴賤,對社會分工而言,每項職業的存在都是必要的。個人存在於分工社會的價值,在於扮演好社會職務的角色,發揮分工合作之最佳效能。若從事該職業的人做事不認真、不負責,甚至違法亂紀,足使外行人對這項職業的專業性抱以質疑。或說內部人士,例如:老闆或管理者,也常常抱怨招募不到合適員工,或忠誠度不足、流動率過高,影響績效運作。又時以爾虞我詐,明爭暗鬥,致使職場氣氛詭譎,不利團結和諧。理應選對職業,找到好工作,最後在該處寄以安身立命的場域。但此中湧現的各種紛爭與眉角,幾乎不脫倫理之範疇,其座落於職業倫理、專業倫理與職場倫理交融的區塊之中。 廣業而言,倫理規範是為了保證各種職業的專業展現,從而各盡社會責任,保障眾人福祉的實現。職業倫理或職業道德規範的是特定職業從業者之社會責任;專業倫理亦相仿,唯專業更有其區別於其他半專業或非專業職業的高標準要求;職場倫理則是職人在工作場域中所應遵守的各種規範。三種倫理互有重疊,但吾人的重新探究,關注的不是規範有那些,或其如何產生,而是這樣規範之目的適切性與意義的價值性。它將不會簡化為職場生存手冊,或是員工寶典,而是從我們對職業、工作、勞動、經濟、社會分工等相關概念,以及與人類的精神性與生命意義相近的議題中去重新審酌思考,得出的動態調整原則。故本文擬從勞動工作的意義,進入勞動異化的轉折,再走向有意義的工作如何參與的脈絡,除了職人角度外,並就「消費者心理」與「專業至上」的二個外緣問題審視,期能對職場倫理教學內涵面向上加以補充。 為了生存,人必須勞動。如佛禪所示「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以勞動來回敬天地養育之恩。又或《聖經》所提:「人受造不是為了逸樂,而是為了工作」「我父工作直至如今,我也作工」。工作,是上帝給予人類的基本使命,其本身即是人存在的價值,也是崇敬上帝的一種存在方式,更可說是「我工作,故我在」的體現(李志鴻,2001)……本文未結束,完整試讀內容請點選以下「點閱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