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小學資訊科技教育是從民國73年公布的高中的選修課程「電子計算機簡介」開始,課程目標主要為了解電子計算機之功能、原理及應用,並培養學生程式設計的技能與運用計算機處理資料的能力。由於時值個人電腦發展之際,欲利用電腦進行工作,多須透過程式設計完成,因而此時期之課程教學以讓學生熟悉電子計算機的基本操作與程式設計技能為主,以因應當時產業與國家發展之需求。因此即使是程式設計的課程,也多以語法結構之教學為主,希冀培養學生撰寫程式以處理資料之技能。 民國84年國中開始有了必修的「電腦」課,以培養全民之基本的電腦基本素養為主要目標(教育部中等教育司,1995),由於時值個人電腦普及化,以及視窗作業系統與應用軟體的蓬勃發展,課程設計以培養學生認識、操作與應用電腦軟硬體為主。然而,國中時期既已奠定電腦素養之基礎,高中的選修「電腦」課程則納入電腦科學導向之內容(吳正己、何榮桂,1998),簡介電腦工作原理、作業系統、程式語言、演算法與資料結構等主題,此時已由過去偏重操作與應用技能之課程走向逐漸改變為科學導向之課程內涵,希望能透過學習電腦科學各重要原理與原則,培養應用電腦解決問題之能力。 為配合民國93年全面實施的九年一貫課程,中小學課程再次做了修訂,但國小、中資訊科技並未納入正式課程,而以資訊教育重大議題處理,目的在使學生了解資訊科技與生活的關係,並能運用資訊科技工具有效解決問題(教育部,2008a)。高中則於95年頒布課程暫綱(教育部,2006),98年正式頒布課綱,將「電腦」更名為「資訊科技概論」,此課程為避免前次過於強調電腦科學內涵而流於知識面的學習,更加強調邏輯思維與問題解決能力的培養,將電腦科學知識的學習視為培養邏輯思維與問題解決能力之途徑(教育部,2008b)……本文未結束,完整試讀內容請點選以下「點閱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