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律師,您有看到台北文華東方酒店要解雇好多位員工的新聞嗎?」阿文問道。 『我有看到,只是沒想到連這麼大型的連鎖飯店,面對這次的疫情,也是撐不下去。』黃律師難掩驚訝地說道。 「我自己看了這則新聞也好怕。」 『你怕什麼?』 「怕下一回就輪到我了。」 『這又是怎麼說。』 「我們餐廳前一陣子已經資遣4位行政職員工了,現在行政部門只剩我還有另外一位同事。最近生意雖然有逐漸好轉,但是我還是常看到我們老闆長噓短嘆的,說快撐不下去了……。黃律師,我請教您個問題,老闆如果要解雇員工,要怎做才算是合法?」 『看來你是真的被新聞嚇到了。』 「說沒被嚇到,那是不可能的。飯店業跟餐飲業是連動的,有時候會有骨牌效應的。所以我才會想要請教您怎樣的解雇方式才是合法的。」阿文認真地問道。 黃律師拍拍阿文的肩膀說:『沒問題,我待會就針對勞基法上有關資遣解雇和懲戒解雇的相關規定跟你說明一下,另外,老闆解雇員工的時候,可不可以只說要解雇,但不告知具體事由?解雇事由之後可不可隨意變更?這些常見問題,我也會一併跟你解釋一下,這樣你對於老闆怎樣解雇員工才算合法,就會有個基本的概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