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加油站
首頁學習加油站跟著黃律師學法趣歷期行政爭訟中能停止執行行政處分嗎?
回上頁 | 歷期頁面《 12 | 3 | …… | 19 | 20 | 21
更多法學知識請上高點法律網

Case 331.

行政爭訟中能停止執行行政處分嗎?
Lawyer黃的生活體驗Lawyer黃的法律觀點Lawyer黃請你動動腦

「我在店面外的騎樓,有裝設分離式冷氣主機的金屬隔離柵欄,最近有夠倒楣,我被鄰居檢舉,說這些柵欄是違建,前兩個禮拜,市政府有派人來看,昨天我收到公文,市府認定我裝的柵欄是違建,還開了這兩張『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違章建築拆除時間通知單』,上面寫到要求我在收到公文次日起7日內自行拆除,這個違建認定我不服氣,我一定要跟市府打官司,爭這個理字。」阿良氣憤地說道。

『這個沒問題,後續我會來協助你。』黃律師明快地說道。

「我當初裝這個金屬隔離柵欄,可是花了不少錢,我確認一件事,如果我不自行拆除,去打官司,市府是不是就不能夠直接來執行拆除?」

『這倒不是這樣,即便在打官司過程中,市府如果想要,還是可以執行拆除的。』

「蛤,這樣子,那法律上有沒有可以要求市府暫停執行的規定?還有,打官司的費用是由誰負擔呢?」

『你的問題可真不少,沒關係,我等一下仔細跟你說明相關的法律規定,你就會瞭解了。』

{Go Top}

 

為什麼在打官司過程中,市府還可以執行拆除處分?法律上有沒有可以要求暫停執行原本行政處分的規定?且看黃律師以下的說明,便知分曉。

一、為什麼在打官司過程中,市府還可以執行拆除處分?

  1. 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原行政處分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訴願而停止。」
  2. 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1項規定:「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
  3. 有關行政處分之執行,依據上開規定可知,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採「行政爭訟不停止執行原則」,即原行政處分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例:稅捐稽徵法第39條),原則上不因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而停止。
  4. 行政機關之處分或決定,在依法撤銷或變更前,具有執行力,原則上不因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而停止執行,以提高行政效率,並防杜濫訴。

二、法律上有沒有可以要求暫停執行原本行政處分的規定?

  1. 訴願法第93條第2項、第3項規定:「(第2項)原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顯有疑義者,或原行政處分之執行將發生難以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並非為維護重大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受理訴願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得依職權或依申請,就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停止執行。(第3項)前項情形,行政法院亦得依聲請,停止執行。」
  2. 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2項、第3項規定:「(第2項)行政訴訟繫屬中,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或原告之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不得為之。(第3項)於行政訴訟起訴前,如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行政法院亦得依受處分人或訴願人之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者,不在此限。」
  3. 為了避免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的執行,導致日後發生難以回復之損害,也就是民眾經由訴願、行政訴訟,縱使最後贏得官司,其個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也無從回復。為避免發生此種情況,因此,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於上開規定,例外允許當事人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以先向受理訴願機關、原行政處分機關或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
  4. 立法者認為,行政機關是否依法行政,如有爭執須由行政法院加以裁判,設於行政訴訟繫屬中,因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自應授權行政法院得依職權或依聲請,以裁定停止執行,俾兼顧原告或利害關係人之利益。但如停止執行之結果,對公益發生重大之影響,或原告之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自不得停止執行。

{Go Top}

※ 因例題設計之故,人物劇情皆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敬請見諒。


回上頁 | 歷期頁面《 12 | 3 | …… | 19 | 20 | 21
更多法學知識請上高點法律網
 
★ 近期熱門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