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習加油站 】 |
| |||||||||||
| |||||||||||
「黃律師,有一個問題一直想請教您,我的遺產除了讓我太太繼承以外,其他的遺產一定要分給所有的子女嗎?」阿茂叔遲疑地問道。 『您這樣問,是不是有某一位子女,您特別不想要讓他繼承您的遺產?』黃律師詢問道。 「是的,四個子女當中,老三自從搬出去之後,只會伸手跟我借錢,對家裡人從來不聞不問,如果我說不肯借他錢,或者是只能讓他借比較少的金額,他不只會惡言相向,什麼難聽話都說得出來,還會回家大吵大鬧,好幾次驚動鄰居報警,我的老臉真的是丟盡了,其他三個孩子,對我們兩老都很孝順,如果讓孝順的孩子跟不孝的孩子,都繼承一樣的遺產,這我怎麼對得起孝順的孩子,我為了這個事想了很久,我決定,絕不會讓老三繼承我的任何遺產。」 『原來如此,如果您確實想清楚了,我建議您可以透過預立遺囑的方式,表明老三不得繼承您的遺產,這樣可以達成您的目的。』 「太好了,不過我先前曾經跟朋友討論過這個想法,朋友提醒我說這樣做有可能侵害老三的什麼『特留分』,要我多留意,我朋友說的是真的嗎?」 『您今天的提問,涉及到民法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喪失繼承權,還有遺囑人自由處分遺產原則上不得侵犯繼承人特留分這些法律概念,待會我帶您看一下民法的相關規定還有一些重要法院判決,這樣您對於喪失繼承權還有特留分的相關概念,就會有個基本的瞭解了。』 {Go Top} | |||||||||||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如果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是否會發生喪失繼承權的情形?司法實務如何判斷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且看黃律師以下的說明,便知分曉。 一、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如果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是否會發生喪失繼承權的情形?
二、司法實務如何判斷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
{Go Top} ※ 因例題設計之故,人物劇情皆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敬請見諒。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