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習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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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今天開庭的時候,法官一直在勸說,希望我跟被告可以考慮和解?就是先前雙方談不攏,我才會告上法院啊,結果進了法院,法官又要勸原告、被告和解,這是什麼狀況,我看不懂。」阿倫疑惑地問道。 『依照民事訴訟法,法官是有這樣的權限的,希望可以比較快速解決兩造之間的紛爭。』黃律師回答道。 「原來如此,所以是我誤會了,聽您這樣一說,我倒是想要好好瞭解一下民事訴訟的和解規定,感覺挺有意思。」 『有求知精神,這樣挺好,待會我帶你看一下民事訴訟法有關的相關規定,再跟你解釋一下當中的法律要件,這樣妳對於民事訴訟的和解概念,就會有個基本的瞭解了。』 {Go Top} | ||||||||||||||||||||
民事訴訟法對於法官試行和解以及第三人參與和解,是如何規定的?法院得否因一方當事人之聲請,提出和解方案?且看黃律師以下的說明,便知分曉。 一、民事訴訟法對於法官試行和解以及第三人參與和解,是如何規定的?
二、法院得否因一方當事人之聲請,提出和解方案?
{Go Top} ※ 因例題設計之故,人物劇情皆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敬請見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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