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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先前委任了一位律師,幫忙打一件請求撤銷環保案件罰鍰的行政訴訟,一審判決出爐,阿強敗訴。 阿強對敗訴的結果非常不能接受,覺得找律師已經花了不少錢,為了節省開銷,阿強打算自己提起上訴,不再找律師幫忙。 但是,他想了想,自己根本不會寫訴狀,於是決定去請教好友黃律師,請他幫忙提供訴狀格式,自己親自來操刀撰寫上訴狀。 「你的案子如果要提起上訴,必須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法律規定,原則上一定要找律師,而且我看不出你的案子符合例外可以不用找律師的情形,所以請你還是要儘快委任律師提起上訴,不然你的權益會受很大影響。」黃律師嚴肅地說明。 『原來如此……所以法律是有規定某一些行政訴訟案件一定要找律師幫忙處理就是了,我完全沒概念,可以麻煩你解釋一下嗎?』阿強認真問道。 「這個沒問題,待會我帶你看一下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律師代理的相關規定,這樣你對於行政訴訟的強制律師代理事件,就會有個基本的概念了。」 {Go Top} | ||||||||||||||||||||||
哪一些行政訴訟事件,當事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違反強制律師代理規定之法律效果為何?且看黃律師以下的說明,便知分曉。 一、哪一些行政訴訟事件,當事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事件及其程序進行中所生之其他事件,當事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二、違反強制律師代理規定之法律效果為何? 辦理行政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10點第4款第4目,針對違反強制律師代理規定之法律效果,明示如下:
{Go Top} ※ 因例題設計之故,人物劇情皆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敬請見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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