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習加油站 】 |
| ||||||||||||||||||||
| ||||||||||||||||||||
阿茂先前收到一份處分書,公文上面寫道,阿茂應該在處分書送達後30日內繳納罰鍰,逾期未繳納,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 阿茂很不爽,自己上網找資料,撰寫了一份洋洋灑灑的訴狀,向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 後來,高等行政法院對於阿茂的聲請,作成駁回的裁定。 阿茂看完裁定的理由,依然十分不服氣,決定官司打到底,繼續對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提出不服。 可是,後續該怎麼做,阿茂就弄不清楚了,於是,他決定去請教黃律師。 「我對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完全不服,我要上訴到底。」阿茂語帶激動地說道。 『這個沒問題,但是用語要先更正,你要提起的不是上訴,而是抗告。』黃律師緩緩說道。 「抗告?我怎麼從來沒聽過,這是什麼意思?跟上訴有什麼不一樣?」 『簡單來說,抗告跟上訴,都是救濟程序的一種。上訴是不服判決的救濟,而抗告則是不服裁定的救濟。』 「聽起來好像有一點懂,但感覺還有很多不懂,您可以再多解釋一下嗎?」 『當然可以,等會我帶你看一下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這樣你對於行政訴訟的裁定抗告程序,就會有個基本概念了。』 {Go Top} | ||||||||||||||||||||
行政訴訟法對於不服裁定提起抗告,訂有何等基本規定?行政訴訟法對於抗告程序,訂有何等準用規定?且看黃律師以下的說明,便知分曉。 一、行政訴訟法對於不服裁定提起抗告,訂有何等基本規定?
二、行政訴訟法對於抗告程序,訂有何等準用規定?
{Go Top} ※ 因例題設計之故,人物劇情皆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敬請見諒。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