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習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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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進是經營租車公司的老闆,專門出租小貨車給附近的商家。 兩年前,裝潢公司老闆大毛向他租了一台小貨車,用來搬運裝修材料。當時大毛說工程款還沒入帳,請阿進稍微寬限一下,等工程款下來就馬上付清租車費用。 阿進看他是老客戶,就爽快答應了,結果這一拖就是一年半。 最近,阿進翻帳本才發現大毛的租車費用還沒付。 於是他打電話催款,沒想到大毛卻說:「阿進哥,這麼久以前的事你現在才來討錢,這樣還算數嗎?」 阿進聽了氣得牙癢癢,心想:「這麼多年的交情,你居然還想賴帳!」 但阿進也有點擔心,一年半前的租車費用現在真的還追得回來嗎?於是他找了黃律師諮詢。 「黃律師,大毛拖欠的租車費用,現在還能要回來嗎?」阿進著急地問。 黃律師聽完阿進描述的狀況後,說道:『阿進,這牽涉到民法中的消滅時效問題。我待會帶你看一下民法關於消滅時效的相關規定,還有一些法院的判決,這樣你對於民法的消滅時效,就會有個基本概念了。」 {Go Top} | ||||||||||||||||||||||||||||
民法總則對於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是如何規定的?對於消滅時效的起算與中斷,定有怎樣的規定?且看黃律師以下的說明,便知分曉。 一、民法總則對於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是如何規定的?
二、民法總則對於消滅時效的起算與中斷,定有怎樣的規定?
{Go Top} ※ 因例題設計之故,人物劇情皆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敬請見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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