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習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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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黃律師,我真的是忍了好多年。前夫一次又一次在外面亂來,我都為了孩子忍下來,想說等小孩大一點再說。現在離婚了,我總不能這口氣都吞下去吧?我想告他,要求賠償!」 黃律師:「妳的想法完全合理。侵害配偶權,本來就是可以請求賠償的。只是妳要有心理準備,他的律師一定會跳出來說,這些事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依據民法第197條規定,已經不能告了!』」 小梅:「什麼!?那我忍下來,反而權利都沒了?這不是太不公平嗎?」 黃律師:「放心,法律有考慮到這種情況。民法第143條另外有訂定特別規定。」 小梅:「原來是這樣!那還好我有先來找您,不然我一定會被呼嚨。」 黃律師:「沒錯。來,先別想那麼多,乾一杯,這一仗我們有把握!」 {Go To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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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身分法益遭侵害之一方,得否依民法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他方損害賠償?民法對於侵權行為的請求時效,訂有如何之規定?且看黃律師以下的說明,便知分曉。 一、 配偶身分法益遭侵害之一方,得否依民法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他方損害賠償?
二、民法對於侵權行為的請求時效,訂有如何之規定?
{Go Top} ※ 因例題設計之故,人物劇情皆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敬請見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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