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學習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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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五晚上,小美坐在咖啡廳裡,一邊狂喝冰美式,一邊滿臉怒氣地對黃律師抱怨: 「黃律師,我真的超級不爽!我主管今天又在全辦公室面前罵我做報表像小學生抄作業,我決定明天就不去了!」 黃律師挑了挑眉:「妳是說……直接人間蒸發?」 「對啊!」小美拍桌:「反正我離職是我的自由吧?大不了Line丟一句『我不幹了』,封鎖主管,人生重新開始!」 黃律師無奈笑道:「先冷靜。離職當然是妳的自由,但不是想走就能立刻走。」 小美愣住:「蛤?離職還要排隊喔?」 「不是排隊,是預告期。」黃律師喝了口咖啡後說: 「很多勞工以為離職是『今天不爽、明天不來』,但法律上,除非有特殊法定事由,不然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原則上還是要依法提前通知雇主。尤其妳都在公司待五年了,不是說走就走。」 小美瞪大眼睛:「五年還不能秒離職?那我要提前多久講?」 黃律師笑著打開平板,進入勞基法的法規頁面: 「來,今天就跟妳說清楚——離職預告期到底怎麼算、公司可不可以扣薪水?」 {Go Top} | ||||||||
| 何謂勞工離職預告期?離職預告期間之計算方式?定期勞動契約與不定期勞動契約之規定及差異為何?且看黃律師以下的說明,便知分曉。 一、何謂勞工離職預告期?離職預告期間之計算方式?
二、定期勞動契約與不定期勞動契約之規定及差異為何?
{Go Top} ※ 因例題設計之故,人物劇情皆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敬請見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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