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想越生氣的娟娟,誓言一定要給舞蹈教室的人一個教訓!便來求黃律師幫幫忙,看可否給媽媽一個清靜的居家環境。 |
|
一、娟娟媽媽因舞蹈教室上課所發出的聲響而引發心臟病,是否可跟舞蹈教室要求 理賠呢? |
這個部分,黃律師認為娟娟媽媽原則上應該是可以跟舞蹈教室請求賠償,理由如下: - 最高法院 92 年台上字第 164 號判例指出:「於他人居住區域發出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噪音,應屬不法侵害他人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如其情節重大,被害人非不得依民法第 195 條第 1 項規定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 舞蹈教室所發出的噪音及振動已持續很長一段時間,其發生時間並不固定,白天或晚上甚至凌晨均會發生, 只要舞蹈教室上課,娟娟家也會跟著震個不停 , 舞步聲所引起的噪音,也是令娟娟和她的媽媽不堪其擾, 且因無法預期舞蹈教室何時會再發出噪音振動,故令娟娟媽媽精神上均處於緊張狀態,所以舞蹈教室業者既然長期以踏踩地板之方式製造噪音振動,且其音量、頻率、時間及次數均已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範圍,其足以嚴重妨害娟娟媽媽的居住安寧導致其心臟病發作,而致其身體健康權受損,且核其情節實屬重大,所以娟娟媽媽應可依侵權行為之規定主張舞蹈教室業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
二、若是舞蹈教室或音樂教室設置在一般住家內,引起住戶的不便,是否有權要求 改善或搬離呢? |
在這種情形下,住戶可依以下規定要求舞蹈教室或音樂教室的業者進行改善: - 民法第 774 條規定:「土地所有人經營事業或行使其所有權,應注意防免鄰地之損害。」另外,同法第 793 條本文規定:「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 …… 喧囂、振動 …… 侵入時,得禁止之。」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6 條第 1 項、第 4 項規定:「 住戶不得 ……發生喧囂、振動。……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 ( 市 ) 主管機關處理。」
|
|
三、若是住家遇到噪音問題,可求助那些管道呢? |
茲就相關噪音陳情管道整理如下表: 噪音類別 | 權責機關 | 依據 | 處理方式 | 營建工程、工廠、營業場所、擴音設施或娛樂場所音量過大 | 環保機關 | 噪音管制法 | 罰鍰 3000~180000 元 | 婚喪、廟會等民俗活動擴音設備或燃放鞭炮 | 環保機關 | 噪音管制法 | 罰鍰 3000~30000 元 | 車輛防盜器 | 警察機關 | 社會秩序維護法 | 罰鍰 6000 元 | 動物 吠叫 | 公寓大廈住戶 ( 有管委會 ) | 工務或建設單位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罰鍰 3000~15000 元 | 警察機關 | 社會秩序維護法 | 罰鍰 6000 元 | 一般住戶 | 警察機關 | 社會秩序維護法 | 罰鍰 6000 元 | 近鄰室 內喧鬧 | 公寓大廈住戶 | 工務或建設單位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罰鍰 3000~15000 元 | 警察機關 | 社會秩序維護法 | 罰鍰 6000 元 | 一般住戶 | 警察機關 | 社會秩序維護法 | 罰鍰 6000 元 | 夜市人聲吵雜及攤販叫賣 ( 未使用擴音器 ) | 警察機關 | 社會秩序維護法 | 罰鍰 6000 元 | 夜市人聲吵雜及攤販叫賣 ( 未使用擴音器 ) | 汽機車排氣管、消音器拆除或改裝噪音 | 警察機關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罰鍰 900~1800 元 | 汽機車排氣管、消音器拆除或改裝噪音 | 汽機車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 | 警察機關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罰鍰 900~1800 元 | 汽機車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 | |
|
※ 因例題設計之故,人物劇情皆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敬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