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學習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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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兩天,黃律師和朋友小毛在熱炒店吃飯聊天。隔壁桌的阿強嫌小毛講話太大聲,雙方發生口角。 沒想到,阿強突然朝小毛臉上揮了一拳,還舉起拳頭準備再打。小毛情急之下揮拳反擊,竟把阿強的鼻子打到骨折。 阿強氣呼呼地說:「我要告你傷害!」小毛則委屈地問:「黃律師,明明是他先打我,我保護自己也有罪嗎?」 黃律師說:「別人先動手,不代表你就能無限制地反擊。要看對方當時是否仍在侵害你,以及你的反擊是不是為了阻止侵害。」 小毛接著小聲問:「可是他倒地後,我氣不過,又踢了他一腳……這樣也算正當防衛嗎?」 黃律師回答:「這一腳可就要仔細判斷了!如果危險已經解除,繼續動手可能就不是防衛,而是報復。」 {Go Top} | ||||||||||||||
| 刑法如何規定正當防衛?如何認定防衛行為屬於過當?且看黃律師以下的說明,便知分曉。 一、刑法如何規定正當防衛?
二、 如何認定防衛行為屬於過當?
{Go Top} ※ 因例題設計之故,人物劇情皆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敬請見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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