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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學習加油站跟著黃律師學法趣歷期夢遊先生的死亡事件,是意外或他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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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3.

夢遊先生的死亡事件,是意外或他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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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黃律師和朋友阿強閒聊,談起關於小時候夢遊的經驗。

黃律師在國小的時候,常常不知節制大玩特玩,天天瘋到媽媽叫都叫不回家,玩得太瘋的下場,就是三更半夜就會不自主的起床夢遊。第一次夢遊發生時,可真是把當時天天通宵熬夜,準備高中聯考的老姐嚇得魂飛魄散。

每當夜深人靜,萬賴俱寂之時,陷入沉睡中的黃律師,就會開始每晚的無意識行程,猛然從床鋪上爬起,在家裡漫步閒晃。

第一次看到如此驚人畫面的老姐,驚愕到魂不附體、六神無主,對這從未見過的謎樣的狀況,完全不知該如何應對,幾經衡量過後決定按兵不動,暫時先躲在一旁觀望。

老姐一邊看著黃律師在家中四處遊盪,另一方面努力想分辨出,黃律師到底是頑皮嚇老姐,還是中邪鬼附身,終於等到黃律師終於走到累,甘心躺回床上後,這時嚇破膽的老姐深怕黃律師,會意猶未盡再度爬起來夢遊,立刻衝向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左右開弓狠狠地賞了黃律師幾巴掌。

在巨痛中被毆打清醒的黃律師,怒火高漲要找老姐理論,卻看到眼前這個狠揍我一頓的老姐,卻擺出無辜又害怕的表情,讓黃律師完全摸不著頭緒,心想現在到底是怎麼回事?揍人的裝得可憐兮兮,反而被狠扁一頓的人,卻變成了罪人,就在老姐解釋下,自知理虧的黃律師,只好帶著腫脹的雙頰,憤恨的入睡了。

不過,小孩子的精力是用不完的,那陣子黃律師只要入睡後,一到整點就準時起床在家散步,一開始驚恐不已的老姐,看久了也漸漸麻痺了。

只是老姐雖然手勁大,但骨子裡還是個膽小的柔弱女子,每晚挑燈夜讀時,看到一個毫無意識的人四處漫步,雖然明知這個人是自己的親弟弟,但在半夜看到這種陰森的景象,還是忍不住渾身發毛。

最後,沒良心的老姐決定,乾脆把黃律師當休息定時器,只要黃律師起床夢遊,就立刻關燈睡覺,眼不見為淨,放任黃律師一個人在家孤獨閒晃…。

就在黃律師分享完自己的悲慘夢遊經驗後,好友阿強也分享自己和室友同住時,曾發生過的一件怪異夢遊事件。

阿強在大學離家外宿,和幾個同學在外合租了一間房子,有天半夜其中一個室友阿華,突然開始在家中夢遊,這樣怪異的行為連續發生了好幾天,室友們也不以為意,直到有天,阿華居然跑出了家門,另一個室友阿德不放心,尾隨在後面,卻發現阿華無意識的爬上了電線杆,阿德怕阿華會發生事故,便出聲喊了阿華,阿華就在此時清醒了,發現在電線杆上,一時驚慌之下,從電線杆上掉下來,緊急送醫後,還是不治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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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律師聽完阿德的故事後,不禁慶幸當年老姐是在黃律師回到床上後,才痛下毒手毆醒黃律師,否則黃律師當時也有可能會發生事故,也感嘆生命的消逝真的是毫無道理的,連睡個覺都有可能出事,也是讓人完全想不到的。

此件夢遊事件造成阿華的死亡,責任歸屬到底在誰身上呢?大家也來想想看吧!

現在讓我們針對以下幾點來討論吧:
阿華夢遊自行爬上電線杆,室友阿德擔心阿華發生意外,基於一片好意阿華喚醒,卻造成阿華從電線杆上摔下不治死亡,那麼室友阿德是否涉及刑事問題?還是阿華自己的問題呢?
  1. 在這個案例當中,阿德是否要為阿華的死亡負責,我們可能要看看阿德是否有觸犯以下這兩個法條:
    1. 刑法第 271 條第 1 項:「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普通殺人罪 )
    2. 刑法第 276 條第 1 項:「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 過失致死罪 )
       
  2. 首先我們來檢視阿德的行為是否已觸犯刑法第 271 條第 1 項所規定的普通殺人罪── 殺人罪的 成立,必須要阿德喚醒阿華時,即具有使阿華喪失生命的故意,才有可能成立殺人罪。
     
    然而在整個案件過程中,阿德是基於擔心阿華發生意外才去做出喚醒阿華的行為,所以阿德根本欠缺使阿華喪失生命的故意,自然並未觸犯 刑法第 271 條第 1 項所規定的普通殺人罪規定。
     
  3. 接下來我們要討論阿德是否有可能觸犯刑法第 276 條第 1 項所規定的過失致死罪── 刑法上的 過失致死罪, 是指某一個人雖然沒有殺人的故意,而對於一件足以致人死亡的事實,應該能夠注意,而且有能力注意,卻沒有去注意;或者這個人雖然有預見可能會發生一件足以致人死亡的事實,但是他卻認為這件事實不會發生,以致最後發生了一個死亡結果。
     
    如果從上面所提到的過失致死罪要件來確認阿德的行為,阿德對於好心喚醒阿華後,卻導致阿華從電線杆上摔下不治死亡的事實,是否符合:
    1.  「應該能夠注意,而且有能力注意,卻沒有去注意」的要件
    2. 「雖然有預見可能會發生一件足以致人死亡的事實,但是卻認為這件事實不會發生」的要件

在這個部分,黃律師覺得阿德的狀況應該不符合上述兩個要件。而且,阿德的叫喚行為與阿華的死亡結果之間,應該也不具備相當因果關係,也就是說, 依一般的經驗法則來觀察, 阿華無意識的爬上了電線杆,阿德怕阿華會發生事故,便出聲喊了阿華,阿德的叫喚行為是否「一定」會導致阿華從電線杆上摔下不治死亡的結果?黃律師個人認為答案應該是否定的 。

所以綜合以上所說的,黃律師覺得阿德應該也沒有觸犯 刑法第 276 條第 1 項所規定的過失致死罪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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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例題設計之故,人物劇情皆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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