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群自己開了一家室內裝修公司,因為施工品質不錯,在業界算是小有口碑,開業6年多,生意算是做的順風順水。 但是,在上個月,阿群接到開業以來的第一件客訴,讓他整個人臉都綠掉了。 客戶非常不開心的跟阿群說,阿群公司所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原先指定的等級,因此要求阿群公司賠償懲罰性違約金100萬。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這間裝修的場所,之後客戶要當做餐廳使用,所以在裝修材料上,客戶要求必須使用一定等級以上的防火材料,雙方也把應該使用的裝修材料規格,都寫入契約當中,以示慎重。 阿群把客戶對於裝修材料的要求,轉達給採購人員,請採購人員依合約規定去採購材料,沒想到,採購人員一時疏忽,居然採購了一般的裝修材料,而現場負責施工的人員,也沒有發現材料的規格有問題,就這樣完成了裝修作業。 裝修完成後,客戶請驗屋師協助驗收,結果驗屋師檢驗完畢後,指出現場所使用的裝修材料規格,與契約要求的防火等級不符,某些區域應該敲掉重做。 客戶看到驗屋報告氣炸了,於是帶著合約,要求賠償懲罰性違約金100萬。 「我做這個案子,總價也不過350萬,現在要我賠償100萬,我乾脆直接去喝風算了。」阿群來到老友黃律師的事務所,苦著臉說道。 「客戶是依據契約哪一條規定,對你們公司提出賠償主張的?」黃律師問道。 阿群指著契約第10條規定,對黃律師說:「客戶是依據這一條…『乙方(阿群的公司)若違反本契約有關裝修材料規格的約定,願給付甲方(客戶)懲罰性違約金100萬元整』。」 「可是,依我來看,我覺得應該是用契約第12條規定來協商賠償金額…『乙方施工完成後,若經甲方驗收認定有重大瑕疵,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切損害。』,用這條來計算賠償金額,絕對只有40到50萬而已。」阿群繼續對黃律師說道。 黃律師認真地看了這兩條契約規定好一會,對阿群說:「恕我烏鴉,我覺得客戶依契約第10條規定請求賠償,在法律上是站的住腳的,但是,在金額上…。」 「天哪,100萬ㄟ,我回家一定會被我老婆砍死!」阿群崩潰地說道。 「你把話聽完,在金額上,還是可以去跟客戶好好協商,要是協商不成,最後進入訴訟,你也可以請求法院就違約金的數額予以酌減,…另外,弟妹不會那麼心狠手辣的啦。」黃律師又好氣又好笑地說道。 「真的嗎,所以事情還有解就是?」阿群鬆了一口氣但狐疑地問道。 黃律師喝了口茶,慢條斯理地對阿群說:「你這件爭議,在法律概念上涉及民法上違約金的定義、種類,還有法院對於違約金的酌減,我待會深入淺出解釋一下,你就會懂了。另外,開門做生意,就像行走江湖,基本的法律常識還是要瞭解一下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