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加油站
首頁學習加油站跟著黃律師學法趣歷期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是否會喪失繼承權呢?
回上頁 | 歷期頁面《 1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更多法學知識請上高點法律網

Case 370.

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是否會喪失繼承權呢?
Lawyer黃的生活體驗Lawyer黃的法律觀點Lawyer黃請你動動腦

「黃律師,有一個問題一直想請教您,我的遺產除了讓我太太繼承以外,其他的遺產一定要分給所有的子女嗎?」阿茂叔遲疑地問道。

『您這樣問,是不是有某一位子女,您特別不想要讓他繼承您的遺產?』黃律師詢問道。

「是的,四個子女當中,老三自從搬出去之後,只會伸手跟我借錢,對家裡人從來不聞不問,如果我說不肯借他錢,或者是只能讓他借比較少的金額,他不只會惡言相向,什麼難聽話都說得出來,還會回家大吵大鬧,好幾次驚動鄰居報警,我的老臉真的是丟盡了,其他三個孩子,對我們兩老都很孝順,如果讓孝順的孩子跟不孝的孩子,都繼承一樣的遺產,這我怎麼對得起孝順的孩子,我為了這個事想了很久,我決定,絕不會讓老三繼承我的任何遺產。」

『原來如此,如果您確實想清楚了,我建議您可以透過預立遺囑的方式,表明老三不得繼承您的遺產,這樣可以達成您的目的。』

「太好了,不過我先前曾經跟朋友討論過這個想法,朋友提醒我說這樣做有可能侵害老三的什麼『特留分』,要我多留意,我朋友說的是真的嗎?」

『您今天的提問,涉及到民法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喪失繼承權,還有遺囑人自由處分遺產原則上不得侵犯繼承人特留分這些法律概念,待會我帶您看一下民法的相關規定還有一些重要法院判決,這樣您對於喪失繼承權還有特留分的相關概念,就會有個基本的瞭解了。』

{Go Top}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如果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是否會發生喪失繼承權的情形?司法實務如何判斷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且看黃律師以下的說明,便知分曉。

一、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如果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是否會發生喪失繼承權的情形?

  1. 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2. 是故,若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為重大侮辱或虐待,業經被繼承人表示繼承人喪失繼承權者,此時已符合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規定,該繼承人已喪失繼承權。

二、司法實務如何判斷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

  1. 「按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所謂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情事,係指以身體上或精神上之痛苦加諸於被繼承人而言,凡對於被繼承人施加毆打,或對之負有扶養義務而惡意不予扶養者,固均屬之,即被繼承人終年臥病在床,繼承人無不能探視之正當理由,而至被繼承人死亡為止,始終不予探視者,衡諸我國重視孝道固有倫理,足致被繼承人感受精神上莫大痛苦之情節,亦應認有重大虐待之行為。」(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1870號判例參照)。
  2. 「按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喪失其繼承權。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定有明文。所謂虐待,謂予被繼承人以身體上或精神上痛苦之行為,且不以積極行為為限,更包括消極行為在內。」(最高法院72年度台上字第4710號判決參照)。
  3. 「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所謂之虐待,謂與以身體或精神上痛苦之行為;所謂之侮辱,謂毀損他方人格價值之行為。至於是否為重大之虐待或侮辱,須依客觀的社會觀念衡量之,亦即應考慮當事人之教育程度、社會地位、社會倫理觀念及其他一切情事,具體決定之,不得憑被繼承人之主觀認定。」(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844號判決參照)。
  4. 準上可知:
    1. (1) 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情事,係指以身體上或精神上之痛苦加諸於被繼承人,不以積極行為為限,更包括消極行為在內。
    2. (2) 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重大之侮辱情事,係指毀損被繼承人人格價值之行為。
    3. (3) 是否為重大之虐待或侮辱,須依客觀的社會觀念衡量之。

{Go Top}

※ 因例題設計之故,人物劇情皆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敬請見諒。


本期推薦好書:
民法(親屬‧繼承)(學說論著) / 許恒輔律師 身分法(圖說) / 陳明珠律師
身分法一本通 / 許恒輔律師 身分法一本通 / 陳明珠(侯律師)
身分法實務與學說對話解題書 / 國律師.祈律師 圖解式法典-民法(親屬.繼承) / 陳明珠律師
民法.民訴第一試選擇題詳解 / 高點王牌師資群 民法歷屆試題詳解 / 高點王牌師資群
回上頁 | 歷期頁面《 1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更多法學知識請上高點法律網
 
★ 近期熱門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