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整合,近幾年喊地震天響,論者固有其理,但若您已經是大四學生,想要跨足科技領域,並非易事。不過,就算被歸類為所謂的傳統法律人,依黃律師的看法,亦不至於直接被宣判死刑,除非你緊守著過去所學,不肯時時吸收新知,那才會有競爭力降低的危險。 您問到法律與經濟的關係,說實在的,這與科技整合的性質有些不大一樣。法律本身是議題,經濟則是分析的方法,換言之,法律提供表演場地,經濟則在舞台上跳著成本與利益的恰恰。因此法律經濟學類似一種廣泛地重新反省與思考法律研究方法的學問。科技整合,則較傾向個別法律領域中,實務、學術與技術三者地位的重新調整。過去,法律給人的感覺就是不考慮成本,也不考慮施行的後果,而是靠抽象的正義感以及可感受的體系性來操作。但是,近年來自美國開展的法律經濟學,卻試圖改變這種情境,而且有相當的成果。隨著學術的發展,經濟分析的法律議題更已經從民法的侵權行為擴增到婚姻、環境法、經濟法、刑事政策甚至基本人權。 黃律師剛開始接觸該領域時,曾經閱讀了財經系列中的「經濟學的第一堂課」、「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兩書。這兩書均為譯作,算是淺顯易懂,但是因為黃律師我沒有經濟學方面的背景,所以看完後,仍然必須再去購買市面上暢銷的經濟學理論之教科書加以補強。您比黃律師好的是,你已經修過經濟學方面的課程,相信會比黃律師更容易上手。 所以黃律師可以大膽的推薦已經略有基礎的您,以國內的體裁作為內容的優秀作品---包括熊秉元的「約法哪三章?--法律與制度經濟學論文集(一)」、「天平的機械原理--法律與制度經濟學論文集(二)」。黃律師相信您對知名的熊秉元教授應該不陌生,這兩本書是他以經濟學者的身份來撰述者。另外,近期簡資修教授所撰述的「經濟推理與法律」,則是以法律學者的身份所撰文,亦為相當優秀的論述,相當值得一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