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更多的讀者能夠一起享受文學與法律之美,今天黃律師就藉著托爾金所著「魔戒-哈比人歷險記」裡的故事來考考各位讀者的民法功力,因為故事有一點長,涉及概念比較多,所以本篇只有和各位介紹構成「題目」的劇情部分。 各位不知道有沒有看過「魔戒」的小說呢?這部奇幻小說其實就是目前所有電玩遊戲的角色設定的源頭,在歐美地區就是家喻戶曉的奇幻名著,被搬上大螢幕後更是成為全世界人所注目的作品,哈比人歷險記則是魔戒的前傳,敘述哈比人比爾博如何陰錯陽差地取得至尊魔戒的故事。 話說「至尊魔戒」本身具有龐大的邪惡魔力,是上古的魔神利用末日火山的烈焰所製造出來的魔法戒指,魔神戴上他以後就有了無上的威力,因此也激發了魔神毀滅中土世界的野心,不過魔神在侵略中土世界途中,卻被精靈、矮人、人類的聯合軍打敗而倉煌逃回老窩,而且還被剛鐸國的國王砍斷了帶著戒指的手指,戒指遺掉在戰場上,兵荒馬亂中被剛鐸王撿走,但因魔戒本身具有魅惑人心及帶來不幸的威力,剛鐸王得手沒幾個月就被屬下暗殺,戒指也遺落在荒煙漫草之中,時光飛逝,經過了二十多年,被變成怪物的哈比人咕魯在溪邊撿到,咕魯把這枚戒指當成珍寶並戴在手上到處流浪,時間又匆匆過了五年,有一天咕魯將戒指脫下來放在溪邊抓魚時,被冒險家哈比人比爾博發現,比爾博知道這一枚具有神奇而危險的魔力戒指,欣喜之下趁咕魯不備時趁機把它偷走,之後就一直將魔戒鎖在家裡面的保險箱。等到數十年後比爾博成了白髮蒼蒼的老人後,他將全部的財產送給他的姪子佛羅多,其中當然包括這一枚戒指。 接下來就是魔戒故事的高潮了,佛羅多取得戒指以後,隨即遭受到發現魔戒位置所在的魔神派出的爪牙攻擊,魔神誓言要奪回戒指,但佛羅多仍堅持保護戒指,並和魔法師甘道夫、游俠亞拉岡等一群人組成了一支魔戒遠征隊,要該魔戒丟入末日火山的溶岩當中來摧毀它,以防止魔神奪回戒指後魔力大增,再度危害中土世界。在冒險途中咕魯也發現是佛羅多取得了那枚戒指,所以也一路緊緊跟隨,想要伺機搶回魔戒。 黃律師要出題囉!請問: 從魔神到佛羅多之間,至尊魔戒的持有者已從魔神→剛鐸國王→咕魯→比爾博→佛羅多,如果不考慮到劇情的奇幻性,單純只就該枚戒指的遺失、撿到、贈送等等關係來看,究竟哪些人「曾經」或「目前」是取得魔戒的所有權?而如果魔神或者是咕魯要求佛羅多返還的話,佛羅多依我國民法是否有返還義務?又是依照民法中的何種法條以及法律關係來償還呢? 為了釐清事實,以下幾點是黃律師的說明: - 戒指是魔神「製造」的。
- 魔神將戒指「遺失」在戰場上被剛鐸王「撿到」。
- 剛鐸王「撿到」戒指後馬上就被暗殺,戒指也因此「遺失」在荒煙漫草中。
- 咕魯是在溪邊「撿到」戒指,撿到後並「沒有揭示及送警察機關或自治機關寄存」,自己「戴在手上」流浪了「五年」。
- 比爾博趁咕魯拿下戒指時,「偷走」了戒指並將戒指「藏在自己的保險箱」中。
- 比爾博老了以後,將戒指「贈送」給佛羅多。
好了,各位讀者讓我們一起來動動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