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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學習加油站跟著黃律師讀世界名著歷期【唐詩篇】從太監搶走賣炭翁的辛苦錢談公權力的濫用
【唐詩篇】從太監搶走賣炭翁的辛苦錢談公權力的濫用
白居易,字樂天,是唐代有名的大詩人,他的詩語言通俗、明白流暢,在風格上自成一體(世稱「元白體」), 白居易文章精切,尤工詩,作品平易近人,老嫗能解,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

晚年放意詩酒,號醉吟先生。初與元稹相酬詠,號為「元白」,又與劉禹錫齊名稱為「劉白」,並著有《白氏長慶集》等。尊號為「詩魔」。他長於各種詩體,特別是敘事長詩,而白居易最有名的《長恨歌》,《琵琶行》,就是長篇敘事詩的代表作。

對後世影響最大則是白居易的新樂府詩,詩詞中呈現了詩人「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的詩歌理論,對當時社會的諸多問題提出了比較系統的規諫之辭。如《賣炭翁》序為:「苦宮市也」,更是揭露朝廷以宮市方式強行劫奪百姓資財的感嘆。

此次黃律師就以新樂府詩的代表名篇-賣炭翁,為各位探討法律世界吧。

賣炭翁

賣炭翁,伐薪燒炭南山中。
滿面塵灰煙火色,兩鬢蒼蒼十指黑。
賣炭得錢何所營?身上衣裳口中食。
可憐身上衣正單,心憂炭價願天寒。
夜來城外一尺雪,曉駕炭車輾冰轍。
牛困人飢日已高,市南門外泥中歇。
翩翩兩騎來是誰?黃衣使者白衫兒。
手把文書口稱敕,回車叱牛牽向北。
一車炭,千余斤,宮使驅將惜不得。
半匹紅紗一丈綾,系向牛頭充炭值。

詩詞解釋:

在唐代,有一位住在終南山中的老人為了一家老小的生計,終日在山中伐薪燒炭,老人忍受著被煙燻的不適,辛苦的工作,而這麼賣命的原因,只求一家溫飽而已。

老人也沒有什麼像樣的禦寒衣物,整天凍得發抖,但是卻又希望天氣再冷些,那樣木炭或許可以因為天寒的關係,賣個更好的價錢。

天從人願,當晚果然下了一場大雪,積雪足足有一公尺厚,老在天還沒亮的時候就推著整車的柴薪出門,到了南城門的時候,也接近中午了,而老人也因為一早就辛勤的工作而餓得發慌。

突然間,出現了兩個穿著上好質料衣物的太監,說自己有皇帝的諭令,就強行把一車木炭要運入宮中去,著急的老人就說:「這千餘斤的車薪,我們一家老小就靠賣這車薪過活了,被你們運走了,那我們要怎麼生活呢?」。沒想到,這兩個沒人性的太監,就只拿出半匹的紗及一丈的綾布隨意的綁在老人的牛角上,就把可憐的老人打發回去了。

那麼,黃律師要請大家動動腦囉,請問:

  1. 皇宮(政府)向人民買炭薪是什麼樣的法律關係勒?
  2. 強行把老人的車薪牽走的太監,是犯了什麼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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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來揭曉這些答案吧。
  1. 皇宮(政府)向人民買炭薪是什麼樣的法律關係勒?

    這件事情若到了現代,政府想要向人民購買物品,則須依市價向人民購買,並且要符合政府採購法中的種種規定;若是政府不循買賣的私經濟行為,而尋求公權力的方式,則有徵收的方式可用。

    用民法上的買賣必須雙方當事人之合意始構成契約,故事裡的老人並不願意以兩塊布來交換一車的炭薪,故雙方並沒有民法上的買賣關係。

    而大監,在當時也可算是一名政府官員,或至少是一名公務員,大監在故事中的行為也看不出有買賣的意思,故應以公權力行為的角度來看這件事。

    公權力行為中的徵收行為,依照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加上釋字第四百號陳述:「如因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國家機關雖的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單應給予相當之補償,方符憲法保障財產權之意旨。」並且依照憲法第一四三條第一項後段:「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的照價收買。」學者認為這裡的照價收買,基於正義的要求應採取市場上交易的價格,並非公告地價。

    故大監想要徵收人民的炭薪,必須依法徵收,按照市場上的交易價格徵收,否則將構成違法徵收。


  2. 強行把老人的車薪牽走的太監,是犯了什麼法呢?

    太監聲稱是奉命出宮來採買,將老人車子強牽入宮中,並將隨隨便便的兩塊布丟給老翁,假裝是用這兩塊布換取滿滿一車炭薪的價錢,所以這些大監也可能構成刑法第一二九條第二項:「公務員對於職務上發給之款項物品,明知應發給而抑留剋扣者,亦同第一項處罰。」


※ 因例題設計之故,本文內容若與原著有所出入,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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