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口的父親和金閣寺的住持是好朋友,從小父親常對溝口形容金閣寺的美麗,溝口的小小心靈便心中勾勒出理想中的金閣寺,對金閣寺非常的嚮往,對金閣寺的愛戀更隨著時間而加深,一直到溝口的父親過世前,才把溝口送去金閣寺修行。
有一天,溝口接待一個美國大兵參觀金閣寺,美國大兵帶著藝伎陪伴,就在參觀途中美國大兵與藝伎兩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藝伎被大兵推倒在地,在氣頭中的大兵命令溝口用腳踩藝伎的肚皮,溝口乖乖照做,沒想到事後藝伎居然找上門來,跟住持告狀寺內有位和尚讓自己流產,住持只好賠了藝伎一筆錢,但是沒有責罰溝口。
無意間溝口撞見住持在煙花巷弄裡,摟著濃妝豔抹的藝伎,住持惱羞成怒對著溝口大聲斥責,還放狠話說,不可能讓溝口接手金閣寺的住持,自此對於住持就充滿了怨恨,還偷偷離開金閣寺,就在他遠行的時候,心中頓時產生燒毀美麗金閣寺的邪惡念頭。
離家出走的溝口最後被警察帶了回來,住持一如往常的對待溝口,溝口卻認為住持何必這麼虛偽的對他好,燒毀金閣寺的念頭更加的強烈,靜靜的等待縱火時機。
某天,金閣寺的火災警報器喪失功能,溝口認為這是放火的最好時機,下定決心,準備好三束稻草,小刀、一瓶安眠藥,計畫著燒毀跟金閣寺後也結束自己的生命。
縱火焚燒金閣寺後,溝口逃離現場,一路狂奔到京都郊區的左大文字山的頂山,溝口往金閣寺方向看去, 只見滾滾的濃煙和沖天的焰火 ,溝口靜靜看著這番景像,接著掏出口袋裡的小刀和安眠藥,扔到谷底。
他點燃一支香煙,覺得自已好像只是辛苦的做完一件事,抽根箊休息一下的感覺,邊抽邊想:「我還是活下去好了。」,故事就到此結束了!
那麼,黃律師要請大家動動腦囉,請問:
美國大兵將藝伎推倒在地,美國大兵叫溝口踩藝伎,溝口在行為的當時並沒有受到美國大兵的脅迫,溝口出於自己的意思踩踏藝伎,無法主張阻卻違法的緊急避難事由藉以免責。
溝口在踩踏的當時沒有認識到藝伎有懷孕的事實,溝口僅僅基於傷害的故意去傷害藝伎,縱使造成流產結果,也因為法律上不處罰過失墮胎,而無法成立墮胎罪,只能課予刑法第二七七條第一項的傷害罪。
溝口準備著稻草,在金閣寺裡多處燃起稻草,已經著手,但金閣寺究竟為有人所在的建築物還是無人所在的建築物?
金閣寺白天開放給各地方的人前來參觀,晚上則由管理人員上鎖,並沒有人在晚上守夜,所以並不符合刑法第 173 條第1項 「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 」之要件,所以只符合刑法第 174 條第1項「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