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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領域之階級優惠性差別待遇-以大學入學為中心
 
高等教育領域之階級優惠性差別待遇-以大學入學為中心
 
【作者】 陳盈雪   延伸閱讀
【書號】 5Z010PA
【適用】 進修研習 
【出版社】 元照出版
【出版】 2014/02
  9 折特價:450元 ( 定價 500 )
 
推薦: .行政罰法
 
 


在各國實踐上,最常見的優惠性差別待遇多半都是以種族、性別或身心障礙為實施對象,我國亦然。但特別是有關種族優惠性差別待遇,也常引發正當性及必要性的爭議。在美國因此有學者主張改以階級取代種族,而以社經地位較低的人民為優惠性差別待遇的實施對象,特別是在大學的入學政策。本論文就是以此主張為主要的參考文獻,除分析這項主張的憲法基礎外,並分別檢討其目的之正當性及手段之必要性。

推薦序/黃昭元
自 序
摘 要
Abstract

第一章 前 言
  第一節 問題意識/1
  第二節 研究範圍及方法/3
  第三節 名詞定義/5
  第四節 論文架構/7
第二章 現行制度之實施對象與檢討
  第一節 原住民與離島學生之升學保障/10
   一、原住民學生之升學保障/10
   二、離島地區學生之升學保障/12
   三、對於種族分類標準之檢討/13
  第二節 繁星計畫、繁星推薦:區域及弱勢之升學保障?/22
   一、實施背景及實施辦法/22
   二、實施結果及相關研究/24
   三、對於繁星制度之檢討/28
  第三節 加入新實施對象之必要性/30
   一、加入「階級」或「社會經濟地位」之分類標準/31
   二、教育作為社會流動的途徑或階級再製的場域?/33
第三章 為何實施:憲法依據與實施目的
  第一節 實施階級優惠性差別待遇之憲法依據/57
   一、社會國原則之內涵及限制/57
   二、實質平等與事實上的結構性不平等/59
   三、小 結/63
  第二節 在高等教育領域實施階級優惠性差別待遇之目的/64
   一、社會流動/65
   二、矯正社會地位之事實上不平等/67
   三、學生群體之多元化/76
第四章 如何實施:實施對象及實施辦法
  第一節 比較法上之觀察:其他國家的實踐經驗/87
   一、印度:社會及教育上之落後階層/87
   二、法國巴黎政治高等學院:居住地區/103
   三、美國加州大學:階級入學優惠措施及「全面性評估」入學方案/118
  第二節 「社經弱勢」或「階級」應如何定義:指標之選擇與檢討/148
   一、經濟不平等之型態與測量方式/149
   二、法律體系界定社會經濟弱勢時應注意之問題/154
   三、界定社會經濟弱勢/156
  第三節 具體的階級優惠性差別待遇實施方案/177
   一、實施主體/177
   二、入學方案之實施方式及規模/179
   三、配套措施:助學金及預備或輔導課程/196
  第四節 小 結/196
第五章 檢討與反思
  第一節 階級優惠性差別待遇應適用之違憲審查標準/203
   一、平等權違憲審查標準之決定/203
   二、大學入學階段階級優惠性差別待遇之違憲審查標準/206
  第二節 受惠者為「最不弱勢者」?/209
   一、最小成本原則/209
   二、弱勢之頂層、優勢之底層與相近者間的交換/210
   三、階級優惠性差別待遇難以作為貧窮政策/213
   四、檢討與回應/214
  第三節 優惠性差別待遇與功績原則之衝突?/215
   一、正當化非以功績為基礎之階級優惠性差別待遇/216
   二、相對的成就取徑仍與功績原則相符/221
   三、階級優惠性差別待遇對於「涓滴效應」及「配置錯誤」之因應措施/224
   四、檢討與回應/227
第六章 結 論
  第一節 在高等教育領域實施階級優惠性差別待遇之必要性/229
  第二節 實施對象之認定/233
  第三節 實施方案之設計/234
  第四節 其他相關爭議/237
參考文獻/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