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豐是個喜愛品茗的茶道中人,他從不用煮沸的自來水泡茶,堅信惟有使用天然的山泉水,將其煮沸後拿來泡茶,才能讓好茶的喉韻完全釋出。 因此,每到週末假日,阿豐就開著休旅車,到台北市或新北市的山區,載個十來桶山泉水回家,然後把這些山泉水當做他泡茶的專屬用水。除此之外,阿豐每次上山取水,也會利用山泉水來沖洗他的愛車。他覺得野溪山泉真是個免費的好東西,既可拿來泡茶,還可用來洗車,算是文武場通包,當然要好好利用一下。 上個週末,阿豐一如往常的前往山區載水,他一邊取水,一邊心想,之後乾脆搞個抽水馬達來抽水好了,馬達不用買全新的,搞個中古的就很好用了,這樣一方面可以載更多水,另一方面還可以節約不少時間和體力,他一邊想著,一邊覺得自己以前真是太駑鈍了,怎麼都沒想到這樣的好主意……。 於是,他開始上網找尋中古的抽水馬達。剛巧,阿豐這兩天約了老友黃律師到家裡品茗閒談,他就順口跟黃律師提起自己「聰明」的發想。 黃律師一邊喝著剛泡好的鐵觀音,一邊聽著阿豐的「聰明」發想,等阿豐興高采烈的講完之後,黃律師微笑著對阿豐說:「聽老朋友的建議,先別去買什麼抽水馬達,否則小心吃上官司!」阿豐一聽當場驚呆了,連忙問黃律師何出此言。 黃律師認真的對阿豐說:「水是屬於國家所有的天然資源,一般人如果少量取用,原則上是OK的。但是如果你動用機具大量的抽取,這就有可能要擔負相關的法律責任喔!」 阿豐聽完黃律師的告誡,驚訝的說:「我以為天然的山泉水或野溪水,只要不是在別人的私有地,應該就可以隨意讓一般人想抽取多少,就抽取多少,媽呀,原來事情不是我想的那麼簡單喔!」 黃律師對阿豐說:「如果你只是裝個幾桶山泉水,用來泡泡茶,或是利用山泉水來洗車,因為這樣的做法不涉及營利,而且量又不大,基本上是不會有事的。但是,如果抽取山泉水的量比較大,甚至還涉及營利行為,如果當事人沒有取得水權,這就極有可能被認定觸法……。」 阿豐聽完黃律師的說明,對黃律師說:「真是好家在,先聽到你的開示,要不然,我還傻乎乎的以為自己做了聰明的決定勒!」 |